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死刑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死刑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一、死刑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还是要坐牢的。有关专家表示,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二、死缓之后会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根据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死缓判决可作两种变更:
  
  1、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另需指出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的管辖法院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案件的程序是:罪犯所在监狱在死刑缓期期满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高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对申报材料审查后,认为应当减刑的,裁定减刑,并将减刑裁定书副本同时抄送原判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2、对死缓犯执行死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其程序是:由罪犯服刑监狱及时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依法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核准后,交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被判了死刑缓刑的人来说并不是就可以直接回家了,这也是为了给犯罪人员一个考验期,如果此期间没有通过执法人员的认可,那么同样也会被执行死刑,但如果通过的话就会直接被改为有期徒刑,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拘留释放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拘留的情况,按照我国相关法规我国拘留只是剥夺当事人一段时间内的人身自由权的一种强制方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释放当事人,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于拘留的详细说明和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那拘留释放刑诉法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刑事诉...


·依法判处拘役后有案底吗
      依法判处拘役后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


·窝藏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减少刑事法犯罪现象,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从法律条文上理解,在刑事法律中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多项罪名,窝藏罪是其中一种罪名。在经公安机关查获,发现特定主体施行了窝藏行为后,人民检察院会根据窝藏罪量刑标准的规定进行量刑。一、窝藏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


·绑架罪能判几年,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罪在刑法中是一个很重的罪名,最高刑为死刑。在我国,最高刑能量刑到死刑的只有寥寥数种罪名而已。所以,正确认识与理解绑架罪很有必要。本文就“绑架罪的认定”与“绑架罪判刑”的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绑架罪 1、客观方面: (1)表现为使用暴力、胁...


·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集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国家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行为,更以立法的形式对其加以严惩。近年来,市场经济往来中不乏非法集资现象,在经受害人起诉,法院受理后,审理案件时法院会参考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对涉嫌诈骗者的行为加以审判。 ...


·肇事逃逸违反了什么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违反了什么刑事责任?肇事逃逸违反了《刑法》当中133条所作出的规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
      如果被继续拘留会多久?被继续拘留的时间最长期限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不过,拘留只是刑事案件处理的开始,37天内会变为逮捕,然后就是长时间的羁押,直到法院判决生效为止。时间通常半年到...


·网络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
      开设赌场的主要方式有,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和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因此有的人也将开设赌场罪称之为网络开设赌场罪。那我国对网络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


·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就可能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对该罪中的“故意”、“情节严重”等内容的理解需要较为专业的法学功底。那么,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


·对于70岁免除刑事责任吗?
      对于70岁免除刑事责任吗?七十岁以上老人不能免于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之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之二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


·处罚非法集资罪有哪些?
      一些不法之人利用各种非法渠道向群众搜集自己并承诺以高利息的方式回报给群众,这种就是我们日常所提到的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一项罪名,不过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将非法集资与私募进行区别,那么非法集资罪有哪些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并非固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