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合同有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合同有什么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当保管人为其他经济组织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当保管人为个体工商户时,由其经营者签字。盖章指加盖保管人单位公章。签字或者盖章由保管人选择其一即可。2、仓单须包括一定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依《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九百零九条的规定,仓单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共有八项:其中,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储存场所,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四项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则不发生相应的证券效力。其余四项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如当事人不记载则按法律的规定来处理。二、保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如约定诉讼管辖法院,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2、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约定明确的标准为:仲裁机构所在地明确,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应当写明约定的仲裁机构的详细名称。3、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平等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及依约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的裁判、调解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调解都是具有强制力;当事人双方协商达成的共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没有强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签订了新的合同。双方私下约定的合同只要约定的内容是合法的,双方都认可并签字的合同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保管合同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合同,不但要满足普通合同的要求还要有法定的仓单才会生效,没有仓单的保管合同是不完整的,也是无效的。
  
  
  


·合同法中甲方违约金是多少钱?
      合同法中甲方违约金是多少钱?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


·合同撤销权超过一年怎么办?
      合同撤销权超过一年怎么办?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


·单位不给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单位不给签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如果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


·一、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一、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


·合同无效退还本金利息怎么算?
      合同无效退还本金利息怎么算? 一、合同无效退还本金利息怎么算 合同无效返还款项的,对利息计算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一般按人民银行同期利率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


·意定监护合同特征是什么?
      意定监护合同特征是什么?意定监护合同的特征主要是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无论是监护人的选任,还是监护事项的委托,均应由被监护人确定。意定监护的核心内涵是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


·pvc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pvc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pvc购销合同范本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品 第二条 、供货日期:从2014年4 月5 日起 20...


·对方不履行时,如何实现合同继续履行原则
      对方不履行时,如何实现合同继续履行原则 您在与他人交易时都可能遇到过对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此时的我们如何才能有效的依靠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继续履行原则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以便我们能达成合同目的,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来为您分析如何去行使这项权利,以及我们还应该注意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
      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一、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可达到多少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怎么办
      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怎么办 一、居间合同过户时间写错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合同上笔误造成的时间错误,可以进行修改。 二、居间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一)居间人的...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为了防止因为债务人的财产的不当减少而使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受到危害时就会设置合同保全以保护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就会行使撤销权,合同保全撤销权的行使要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下面为您介绍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一、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