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何进行?申请认定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应当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劳动关系认定过程对劳动关系的确认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确认的,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1、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无法解决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2、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3、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4、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5、裁决。仲裁庭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提供的证据,查明事实。并作出是否确认劳动关系的裁决。对于很多的人员,他们如果要想进行工作性伤害的认定,那么前提必须是存在着劳动关系,所以确认劳动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很多的人员想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却不知道从何下手,实际上只需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来提出申请即可。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明文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解除劳动时,必须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单位会要求劳动者出具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来证实劳动者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写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并提供了范文供您参考。 ...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随着各国之间技术、人才交流越来越频繁,外籍人员到国内工作已经是常见的事,企业在雇用外籍人员时也要保障外籍人员的权益。那么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相关管理规定。 外籍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合同法也适用于外国人,但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外国...


·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实践中,可能出现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不明的情况,这多半是采取的口头的方式,由此就会产生较多的纠纷。那要是发现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工资约定不明的话,该怎么来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1、工程总包的方式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 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其可以视工程的需要,并经...


·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因为不能够说单方面解除的,但是普通老百姓通常情况下并不知道如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事先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


·在我国十六周岁算童工吗?
      在一些贫困的国家里面我们会发现即使是小孩子,也不得不外出打工补贴家用。这部分孩子其实多数都是属于童工的,而在我们国家是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都还不清楚十六周岁算童工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十六周岁算童工吗 此类童工是指小于法定成年...


·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
      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 工程问题的时候如果一定出现事故的话,一定要做工程质量事故认定,就相当于为工程做一次工伤检验,这样就可以发现是哪个方便出现了工程失误,导致事故发生,那么认定是怎么认定的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 事故定性 1、质量...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包括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包括什么?一、劳动仲裁员 1、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担任审理和裁决工作的人员,相当于劳动仲裁委的法官。 2、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兼职由工会组织、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律师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参与劳动仲裁委的日常案...


·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
      很多时候都是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才能对事故作出下一步的处理,毕竟从认定的结果中就可以知道到底是否属于工伤范畴了。那在当事人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作出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工伤认定得多长时间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 1、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