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在法律上女方要出抚养费的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综述,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原则上无论孩子被判给谁抚养另一方都要支付适当的抚养费,但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女方完全没有工作能力或者患有重度疾病的情况是可以不支付抚养费的。夫妻离婚断绝的是夫妻关系,子女关系还是存在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予抚养费的权利,也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辽宁离婚协议书律师代写如何收费?
      现如今夫妻离婚案件日益增多,大多是因为性格不合、矛盾频发等问题。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愿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是自愿离婚,那么就需要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双方达成协定去民政局办理手续。许多人选择找律师代写,那么代写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还有辽宁有部分网友关心辽宁离婚协议书律师...


·离婚妈妈要抚养权吗,该如何获得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之中,夫妻双方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根据最适宜孩子成长的原则宣判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所以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离婚妈妈要抚养权吗?你是否知道,如果目前想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怎样才能获得呢,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抚养权确定都有...


·苏州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
      我们知道任何服务都需要一定的费用,在法治社会中我我们在处理侵权案件的时候需要请律师来解决,同样我们在解决离婚案件的时候,如果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就需要律师来协助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支付律师一定的费用,那苏州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苏州离婚官司律师费用是多少? 根据...


·合法夫妻在感情破裂下难免离婚
      合法夫妻在感情破裂下难免离婚,分居离婚作为较特殊的一种离婚方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身边。而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分居多久才能离婚大多数人却一知半解,下面我们就分居几年可以起诉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条件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为您一一做详细的解答。希望您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是能够帮助到您。 (...


·离婚打官司要钱么 要多少钱
      离婚打官司要钱么 要多少钱随着我国离婚率的增长,越来越多的离婚案件出现在法庭上,而离婚打官司要钱么,离婚打官司要多少钱,这也成为了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天我们就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一、离婚打官司要钱么?离婚打官司要钱。离婚打官司需要支付离婚诉讼费和请律师的费用。二、...


·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
      离婚案件,除了财产问题最棘手的也就是子女归属问题和抚养费问题,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直是难点所在,有的人不知道应该如何付抚养费,是共同双方抚养还是只归于夫妻任意一方,那么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 1...


·不出抚养费的有探视权吗?
      不出抚养费的有探视权吗 这是两个问题,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自己放弃,也就是和孩子住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 对于探视权的主体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


·一、离婚后提出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提出财产分割的时效是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


·离婚孩子抚养费大概多少钱
      离婚是在夫妻生活实在过不下去的一个最好的做法,可是离婚是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分配以及财产的分割。领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抚养费多少比较适合呢,每个家庭怎么计算,下面我们看看离婚孩子抚养费大概多少钱,怎么计算?一、离婚子女抚养费计算,标准是什么?我国《婚姻法...


·一、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作用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作用有哪些?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就是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进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