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哪些 刑事拘留要满足一下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阅读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了吧。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以及法院都是可以决定采取拘留措施的,但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
  
  
  


·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犯罪构成其实也就是构成要件,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构成内容是不尽相同的。至于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也是有其特殊之处,今天我们就主要来了解一下此罪的构成要件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拘禁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法院对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的具体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怎样区分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怎样区分刑事诉讼中,一般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自然证据的收集工作也主要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而此时不能说只是收集证明嫌疑人有罪的证据,无罪的证件也是要收集的,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冤假错案。那通常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如何区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一、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具体包括预备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 未遂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未遂犯...


·非法采集血液罪是指什么?
      非法采集血液罪是一种选择性的罪名,其全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这个罪名听起来并不熟悉,很多人不了解其真正含义。那么,非法采集血液罪是指什么?非法采集血液罪的构成要件又有哪些?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非法采集血液罪是指什么?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


·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近年来,社会上关于某某集团非法集资,卷钱跑路的事情很多,非法集资已经严重危害到了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我国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刑法中也有关于集资诈骗罪方面的条文。那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学习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中国对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转让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犯罪中止成立要件包括什么
      犯罪中止成立要件包括什么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1、犯罪中止必须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


·指定住所监视居住刑期折抵怎么算
      指定住所监视居住刑期折抵怎么算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但是2013.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新《刑事诉...


·在我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在我国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这会给犯罪嫌疑人带来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而且我国立法的目的从来就是要通过法律的制约,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一般除了一些极其恶劣的恶性案件以外,很少有被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这种情况的。所以在死刑这一块,死刑缓...


·刑法中醉驾条文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醉驾条文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