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离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本人。
  
  离婚既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涉及身份关系的消灭,应当体现夫妻双方本人的意志,因而离婚的请求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他人不得代理。在双方自愿离婚时,必须要求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在一方要求离婚时,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或向人民法院口头表达离婚的意愿。
  
  第二,离婚必须以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
  
  有效的婚姻关系,既包括合法有效的登记婚姻,又包括符合实质要件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而为法律所承认其效力的,还包括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且补办结婚登记的,或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的婚姻。
  
  第三,离婚必须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才能进行。
  
  夫妻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其婚姻关系自行终止,不存在离婚的可能。
  
  第四,离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
  
  有效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得自行解除,法律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又设置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限制当事人任意离婚,以保护离婚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利益和婚姻的严肃性。离婚必须经过正常程序,必须经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生效,任何私下的解除婚姻的协议都没有法律效力。
  
  第五,离婚将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
  
  离婚不但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和终止,从而引起夫妻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消灭,而且还将由此而产生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清偿、经济帮助、损害赔偿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等一系列法律后果。所以离婚不仅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利益,也会影响到子女及第三人的利益
  
  二、法院起诉离婚时间是多久?
  
  限制重复起诉离婚的期限: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没有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在6个月内,原告不得再次起诉。
  
  法定离婚条件的分居期限: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以感情不合已分居要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分居时间要求满2年。
  
  可见,如果以前从来都没有领过结婚证,那不存在所谓的起诉离婚,其次,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不管自己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案件一旦开庭审理了都应该配合庭审程序。不过离婚诉讼这是可以撤销的案件,如果对离婚的这种决定还没有考虑清楚的话,不要轻易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后信息登记的户口本上会显示离异吗?
      离婚后信息登记的户口本上会显示离异吗?在办理离婚或者结婚登记后:个人的户口本中不会自动显示婚姻状态,民政局也不会主动将离婚或结婚登记的情况通知派出所。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机关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之前的婚姻状况;如果提交《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变更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则显示“离...


·一、夫妻因出轨财产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吗?
      一、夫妻因出轨财产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吗? 夫妻因出轨财产协议是否进行公证都是可以的,不影响其具有的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如果分配合理,双方协议时没有发生违法的要挟之类的,是有效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关于探望权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
      我国法律关于探望权的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没有子女抚养权的父母一方,有权探望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阻挠,且有义务协助。父母双方可以协商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时间,不能协商一致的时候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望权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待不利事由消失后...


·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这几年,我们从电视节目上看到一些错案得到了纠正,这是我国司法的进步。涉及到的当事人,有权利向国家提出赔偿。国家赔偿是一种救济制度,是对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侵权的公民的一种精神安慰和物质补偿。那么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我们的这篇文章。一、国家赔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


·什么是意定监护?
      民法典第33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监...


·一、夫妻离婚了能告重婚罪吗?
      一、夫妻离婚了能告重婚罪吗?夫妻离婚了也是可以告重婚的,只要没过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由于重婚罪属持续性犯罪,这就要求最晚必须在离婚后,5年之内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重婚罪,可以提出证据线索,向公安局、检察院、派出所等机关检举揭发...


·诉讼离婚时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具体选择不同的方式,但不管是通过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才行。那一般在诉讼离婚时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呢?而在离婚的时候有的人可能会聘请律师,那诉讼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1、一方起诉离...


·一方不同意三次起诉离婚行政复议行得通吗
      一般来说起诉离婚的话,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有判决离婚的话,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话是不允许重复起诉的,有的人重复起诉了很多次,但是另外一方总是不同意,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可以行政复议吗,关于一方不同意三次起诉离婚行政复议行得通吗这一问题,我们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判决...


·一、诉讼离婚被告反诉特点是什么?
      一、诉讼离婚被告反诉特点是什么 反诉具有以下特点: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仍然是本诉的被告。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既是相互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3、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


·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自己躲起来不参与出庭,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发布公告从而宣布双方离婚,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之为公告离婚。许多人对此有个疑问“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公告离婚的手续 公告离婚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


·判死刑终获无罪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各项法律规范,要求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审理案件。但尽管如此,就司法实践来说,依旧存在着判死刑终获无罪等冤案,此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害人该如何请求得到国家赔偿呢? 一、判死刑终获无罪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