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哪些情形?
  
  
  过错解除动合同,辞退员工,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注意: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以上违法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通知用人单位。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任何的经济赔偿的。所以,虽然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诸多的文件都进一步的提高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当中的法律地位,但是,双方在合作的过程当中毕竟公司是占据管理者的地位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不能完全无视公司的相关规定。
  
  
  
  


·工会在劳动合同中发挥什么作用?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的,但工会有责任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给予帮助和指导,以防止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


·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建筑时,一般委托方会与承包方签署房屋土建承包合同,是一般的建筑承包合同。合同签署是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有效。很多人不知道合同签署时应该注意哪些细节。到底房屋土建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


·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保障的一种协议,其中会进行违约事项以及违约金的约定。实践中,一方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时,违约方就需要赔偿对方一定的违约金,那么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是怎样计算的呢?希望阅读本文后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算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


·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一般都是由单位自行决定的,并且每个月基本都是那个时间进行支付。而要是遇到劳动者离职的话,此时若尚有未结清的工资,那之后会在什么时候结清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劳动者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一、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离了职的员...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技术不断革新,您的安全意识也是在不断地提高。而各种建筑工程等在建设完毕后也是要投入生活中使用的,所以对工程质量的检测也就越发严格,因为劣质的工程后期使用容易发生危险,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呢?...


·五一放假期间是否还有工资
      我国规定的节假日是比较多的,而在节假日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不过一旦放假自然就不能上班工作了,有的劳动者可能就担心在放假期间自己没有工资。那在法律上,像在五一放假期间这样的劳动者是否还有工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五一放假期间是否还有工资《劳动...


·临时工请假工资标准,临时工存在的弊端
      临时工是现在一个很热点的词语,而且临时工逐渐成为了带贬义的词语,因为出了一些事,临时工成了“背锅”的。其实,临时工和劳动工一样,那么临时工请假扣除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工请假扣除工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临时工请假和正式员工一样,关于请假,...


·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当今社会,企业的经营活动对于企业来说相当的重要,毕竟这关系到企业的利益问题。有时候,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对于融资这方面的知识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建筑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包括哪...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
      不管是由员工自己提出,还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都是有权利单方面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双方的劳工雇佣关系的,当然,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涉及到支付赔偿的问题。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哪些情况需支付赔偿?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
      劳务报酬的个税有哪些避税方法一、劳务报酬的范围包括哪些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也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


·签署建筑工程索赔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建筑工程索赔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自然或者人为方面因素,会导致工程出现延误,从而引发工程索赔。双方就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等事项进行明确后,会签署一份工程索赔合同。那么签署建筑工程索赔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给您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