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包括两种方式:婚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包括两种方式:婚姻双方进行协议离婚,以及单方提出诉讼离婚。当婚姻的双方中存在某一方拒绝另一方离婚要求的情况,或双方无法在商量离婚的具体事宜中达成一致,则某一方可以单方面地提起诉讼离婚。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某一方有合法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而人民法院则应先进行适当的调节,当且仅当调节无效时,准许双方办理法定离婚手续。在下列的五中情况中,若经人民法院调节无效后,可以允许离婚:第一,
  有重婚行为或已经有合法伴侣的人又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在某人已经拥有配偶的情况下,该人再次与第三者进行结婚的举动。即某人尚未解除前一次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与另一人办理新的婚姻关系。若某人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以夫妻的身份与第三者共同生活,即使未再次办理婚姻首先,也属于事实重婚。无论是法律重婚还是事实重婚,原配皆可根据该条件提出诉讼离婚。第二,
  对家庭成员有虐待、遗弃行为的,或者对他们实施了家庭暴力的。若夫妻双方中的某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已经受到身体或心理的伤害并无法确保本人在婚姻中的安全,亦或是婚姻关系中的某方存在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此时要求离婚是势在必行。然而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施虐方拒绝协议离婚的可能性,因此受虐者拥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保卫自身的合法权利。第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同时经过教育之后还不知悔改屡教。赌博、酗酒、接触毒品等恶习对夫妻关系中另一方具有非常大的伤害,对家庭的和谐稳定施加了巨大的威胁。因此,若夫妻双方中某一方具有该类恶习,经过沟通和劝说后仍屡教不改,则其配偶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将根据相关的正规证据,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准允其办理离婚手续。第四,
  夫妻双方因为彼此的感情不和谐,而实际分居已经超过了两年时间的。若夫妻双方已经长期分居超过两年,双方已经不再互相履行夫妻间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不符合婚姻所倡导的建立和谐家庭的宗旨。此时,双方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结束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第五, 仍有其他影响到夫妻感情,导致双方之间的感情破裂的情形,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决,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准予办理离婚手续。还有一种情况,算是比较特殊的吧。也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当事人,因为被法院依法宣告了失踪的话,那么另一方此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就应当准许他们离婚。以上就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提起诉讼离婚的条件。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刑法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一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罪,构成重婚罪的会得到相应的处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


·未婚先育如何争取抚养权
      如果是两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应当由母亲抚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关于人民法院审...


·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是多少?
      现实中,如果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就不能再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了,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在判决夫妻离婚的同时也会对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那通常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 1、协议处理 离婚...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


·表兄妹能结婚吗?
      表兄妹能结婚吗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


·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当中我们常说的恋爱自由,婚姻自由并不是没有限制的。在我国实现的从来就是一夫一妻制,因此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重婚的话,那么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婚姻法,行为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对于重婚罪,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处拘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重婚罪拘役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


·离婚是一件很大的事情
      离婚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会耗费很多的精力、物力,离婚官司审判的地点也会很重要那么离婚官司是在哪里起诉就是在哪里进行审判吗?下面就由本站我们为您介绍分居离婚官司在哪里打?希望会对您的问题带来一定的帮助。 有明确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


·感情破裂离婚该怎么证明
      诉讼离婚中,明确规定了判决夫妻离婚的标准是唯一的,即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现实中,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情况下是比较多的,不过有的人可能对此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感情破裂离婚需要什么情形证明。 一、感情破裂离婚该怎么证明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


·在我国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的前提下,国家也更加关
      在我国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发展的前提下,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切身利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肇事者应当对被害人承担义务的抚养人给予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下。 一、被扶养人的范围 被扶养...


·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
      离婚夫妻就孩子抚养问题产生了争议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往往也会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判决。而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其实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也就是在对方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执行抚养费期限是多久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组详细解答。 一、...


·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
      抚养费是给未成年子女的一种教育费用或者是生活费用,在离婚双方当事人之间有一方需要给孩子抚养费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么男方不给抚养费可以给孩子改姓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