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同犯罪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构成共同故意犯罪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二、共同犯罪教唆犯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坏人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坏人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因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果没有发生。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共同犯罪当中,主要有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实际认定的身份不同,那么最终对其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当然,这还需要建立在实际构成的犯罪上面。其中被认定为教唆犯的,如果此时是教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那么就需要从重进行处罚。
  
  
  


·刑警队鉴定笔迹的费用是多少?
      一、刑警队鉴定笔迹的费用是多少? 刑警队鉴定笔迹的费用是:800-2000元之间。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职务侵占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就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而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


·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法律中规定,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则是自然人,这算是比较特殊的规定了。因为很多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犯罪,往往都是构成的同一个罪名。那具体来说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


·刑诉法附条件不起诉有什么规定?
      我们知道我国法律讲究的是人权,对于罪犯来说,他们首先也是人,其次是犯罪的人。因此如果罪犯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义务,并确有悔改,那么可以考虑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比较常见。那么你知道刑诉法附条件不起诉有什么规定吗?我们来看一下。 一、刑诉法附条件不起诉有什么规定? 第...


·买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买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


·诽谤报警的程序是怎样的,量刑方式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人在受到他人的诽谤之后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不少人认为如果自己遭受了诽谤的话,情节严重的话,那么公安机关是可以直接干涉的,其实对于诽谤罪来说,如果不是情节特殊,那么是需要受害人自己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的,那么诽谤报警的程序是怎样的,量刑方式是怎样的? 一、如何报警 诽谤他...


·无期徒刑 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无期徒刑 减刑的条件是什么?(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


·常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非法拘禁行为剥夺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而这恰好是《刑法》保护的法益,因此在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非法拘禁行为就会构成刑事犯罪。这里就说到了对非法拘禁犯罪的量刑处罚问题,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常州市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您参考。 1、非法拘禁一人,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伤害后果的,量...


·从行政拘留到法院叛型有哪些程序阶段?
      我们您都知道,法律一向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法庭是可以对群众开放的,对于一些情节严重的案件,甚至会有电视进行直播。即便如此,但还是有些人知法犯法,顶风作案,关于从行政拘留到法院判刑,我们还不是很熟悉,下面,我们就带您一起来看一下,从行政拘留到法院叛型有哪些程序阶段? 一、阶段 刑事...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这是两个罪名,犯罪嫌疑人构成非法持枪罪和寻衅滋事罪,对...


·非法集资外资怎么量刑?
      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或单位未经过相关部门的允许向他人募集资金的一种非法行为,随着我国与国外的经济交往增多,非法集资外资的事例也在渐渐增多。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会根据集资金额的大小而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外资怎么量刑,一起来看看以下文章的相关内容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