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集资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非法集资罪犯罪主体是什么?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二,非法集资犯罪的犯罪主体要求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中设置非法集资罪,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一)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二)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三)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四)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主要是以非法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回报。现在,我们经常会看到很多的渠道都在宣传投资理财的产品或者是一些渠道的介绍。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传统的理财的方式比如说银行的定期存款或者是具有一定风险的理财或者是一些保险理财或者是金融理财。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区分非法集资和理财之间的区别,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吗? 一、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吗?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


·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有哪些
      你知道什么是诬告陷害罪吗?此罪与刑法中规定的另一个犯罪,报复陷害罪是有很多地方存在相似之处的。但他们之间也有一些区别。那到底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的区别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什么是诬告陷害罪?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


·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贷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贷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上,是对市场秩序的侵犯,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2、客观上,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最多判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


·构成遗弃行为算遗弃罪吗?
      我们知道,总是有很多不负责任的人的,遗弃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非常常见。在很多时候,遗弃的行为是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遗弃罪。那么,构成遗弃行为算遗弃罪吗?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怎样才算遗弃罪 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


·持有犯罪既遂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持有犯罪既遂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持有型犯罪既遂是行为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持有型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了八种持有犯罪:(1)第128条第1款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2)第130条规定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3)第172条规定...


·刑诉法第41条的规定是什么
      原告、被告都需要委托代理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律师,这一点不仅是双方需要的,也是我国刑诉法当中的一道重要程序。而且如果被告方因为特殊情况没有办法聘请代理人的话,法院会甚至专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关于诉讼代理人在我国刑诉法第41条就有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第41条的规...


·2023年监狱减刑新制度是怎样的
      关于减刑想必您并不陌生,因为公安机关在办案的时候,如果说犯罪嫌疑人能够认罪自首,或者说有立功表现的话,这都可以作为最后法院量刑的时候减刑的主要依据。而且即使最后法院判决了犯罪嫌疑人的刑期,日后在服刑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减刑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2017年监狱减刑新制度是怎样的? ...


·刑事案件法院移送管辖有几种类型?
      刑事案件法院移送管辖有几种类型?刑事案件法院移送管辖有两种类型,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


·侵占罪判几年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性规定?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性规定? 对于刑事案件,需要我们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刑事申诉制度能够使者一原则得到更好的落实。在公民进行刑事申诉时,需要知道自己是否还能进行刑事申诉,那么刑事案件申诉期限有何限制规定?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刑事案件申诉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