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已经商量好怎么分割共同财产和处理相关的债务,但是,关于孩子的抚养协议上面产生了争执纠纷,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签订离婚协议书的,但是离婚登记的话就必须需要离婚协议书,那离婚抚养纠纷可以在法院通过起诉来解决。在对抚养纠纷进行起诉的时候,需要书写一份关于子女抚养纠纷的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根据相关规定,写清楚自己的所有信息,还要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以及具体的事实和理由,起诉状写好之后交给法院就可以进行抚养纠纷的起诉了。夫妻两个人在通过协议离婚之后,对于双方的子女是可以通过起诉来变更抚养费用的。在《婚姻法》中的第37条规定写道:在夫妻两个人决定离婚之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另一方也必须对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作出承担,具体的费用数额和期限的时长可以通过夫妻双方的协定来进行。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协定,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父母的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以不受协议或者判决的妨碍。夫妻两个人在离婚之后,如果有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是子女想要对抚养费用进行增加的,则需要另行起诉。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司法解释规定,关于如何解决子女的抚养权这个问题,前提是要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且解决的方法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还要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经济能力来定夺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妥善解决。在这样的原则之下以及结合实际生活中的审判,给出了下面这些具体的意见:1.一般如果子女是两周岁以下的,就跟随母亲生活。但是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跟随父亲生活:(1)患有不适合跟子女一起居住的比较难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的重大疾病。(2)在母亲具备抚养条件,但是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前提下,父亲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的。(3)子女因为其他的特殊原因确认无法跟随母亲生活的。2.法院可以给予批准由父母双方通过协议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跟随父亲生活,但是前提是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对于未成年子女,已经满足了两周岁以上的情况,如果父方和母方都要求该子女跟自己一起生活,其中的一方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因为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再生小孩的。(2)以往长时间跟子女生活在一起,如果不一起生活会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的。(3)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外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跟其一起生活在一起,对子女的成长健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患有不适合跟子女一起居住的比较难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的重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况不可以跟子女一起共同生活的。4.父母双方都要求子女跟自己生活并且父母各自的经济条件抚养条件不相上下的,但是子女单独跟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已经一起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而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者孙女的可以优先考虑。5.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满十周岁以上,有权利对跟随父亲或者母亲提出自己的意见。6.法院可以批准父母双方通过协议决定互相轮流抚养子女,前提是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不受侵犯。
  
  
  


·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该怎么处理
      在我国,私生子一般被多数人瞧不起,而之所以成为私生子其实并不是孩子的错,主要还是因为他的父母在没有办理合法结婚手续之前就剩下了他。但从我国法律角度分析,对于私生子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的。因此即使属于私生子,作为父母也是需要进行抚养的。那现实中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该怎么处理才好呢?...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法院主动受理么?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法院主动受理么?重婚法院不主动受理,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犯罪要件或符合重婚罪犯罪特征的重婚犯罪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里要说明两点:一是由原配偶自诉请求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原配偶受强制或涉及利害关系没有提起诉讼而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


·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多少?
      说到打官司,许多人第一时间就会想起律师。律师精通法律,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帮助当事人获取更多的利益,所以即使聘请律师需要收费,但仍然有许多人在诉讼时会找律师帮忙。在离婚案件中,律师也可以以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上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那起诉离婚请律师的费用多少?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孩子归谁
      要看具体情形。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


·夫妻离婚现在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现在抚养费多少钱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子...


·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开放,人们的婚姻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婚姻的看法也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对于离婚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现在人们将感情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再被其余的东西所干扰,离婚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却是不得不考虑的事情,对于半路夫妻的离婚财产如何分...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父母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对于同居期间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也需要一并做出处理。这其中就涉及到子女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


·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什么问题在开庭之前
      离婚开庭法官会问什么问题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等。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涉外离婚当中也是会有关于子女抚养方面的问题,而此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那么您知道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


·婚前关于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婚前关于离婚的财产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


·如果离婚父母算监护人吗?
      如果离婚父母算监护人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