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遗弃罪可以在那方起诉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关于遗弃罪可以在那方起诉?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此时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自诉。
  
  
  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2)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抚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
  
  
  (3)犯罪主体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犯罪动机的不同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
  
  
  二、遗弃罪要判刑吗?
  
  
  现实中的遗弃行为要是同时满足上述内容的话,则一般是以遗弃罪定罪处罚的。此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此可见,遗弃罪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具体判刑多少,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但是最高是五年有期徒刑。
  
  
  三、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不履行抚养或者赡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情况下才会构成遗弃罪,遗弃罪是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自己提起自诉,那需要被害人自己收集对方遗弃的相关证据,建议还是先到被告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此如果不闻不问的话,其实是涉嫌不作为的。
  
  
  
  


·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要怎么区分
      单位受贿罪是通过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来实施的,很容易与受贿罪相混淆。那在司法实践中,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要怎么区分呢?具体来说,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要怎么区分 1、什么是受贿罪 ...


·绑架中非法拘禁罪
      绑架中非法拘禁罪,其实您想问的是,在绑架中实施了非法拘禁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会导致犯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而数罪并罚吗?这是您所不明白的地方,下面我们给您解答。 一、绑架中的非法拘禁是否还会犯非法拘禁罪而数罪并罚? 绑架罪本身就带有非法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控制他人人身自由...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案财物怎么处理?
      对于涉及盗窃财物、违法骗取钱款、贪污、非法集资等情形的案件,处理完毕案件后会对犯罪者的财产和受害人钱款依法没收或冻结,案情出具结果后,再进行归还或入国库处理。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案财物怎么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涉案财物怎么处理 一般...


·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认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您都知道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说起赌博罪,我们不得不提到另一种罪名,开设赌场罪。那在实际案件中,该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呢?也就是说,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面为您解答。 一、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 认定开设赌场罪,需要...


·金融诈骗罪包括哪些具体的罪名
      在《刑法》规定的四百多个罪名当中,其实也是可以一类一类的将这些具体的罪名进行划分的,其中一类罪就是金融诈骗罪。那您知道金融诈骗罪包括哪些具体的罪名吗?而实践中,又该如何对金融诈骗罪作出认定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金融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什么
      说到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这样的事情,您肯定都不陌生,因为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出去的话,是很不利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的。所以,我国法律现在对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已经非常重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啥?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量刑起点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的量刑起点 无论行为人是一次实施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1、罪体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客体是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


·中国刑法轻伤判罚标准是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与人之间的摩擦在量和质上有着增量的发展,那么完善国家关于刑法的判罚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判定案件的刑事责任和轻重是中国刑法通则的主要作用,那么中国刑法轻伤判罚标准是什么呢?带您了解。 一、故意伤害到什么程度属于轻伤呢?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


·贪污跟受贿有哪些区别 贪污受贿犯罪故意怎么认定
      贪污跟受贿属于贪污贿赂犯罪当中最常见的犯罪,同时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常犯的两个,我国对贪污跟受贿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规定的一样,因此就导致一部分人无法准确区分贪污跟受贿。那到底这两个罪名之间有哪些不同之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贪污跟受贿有哪些区别 受贿罪...


·缓刑之前是失信人员刑期结束后会解除失信吗
      缓刑之前是失信人员刑期结束后会解除失信吗?缓刑之前是失信人员刑期结束后不会解除失信的,缓刑和失信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只有失信被执行人完成其责任后方可解除。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