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什么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二、无证驾驶撞死人判几年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
  (一)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死亡三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1)死亡二人;
  (2)重伤五人;
  (3)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二)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六人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
  交通肇事未逃逸自首的,轻处15%;逃逸后自首的,轻处10%。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在无证驾驶撞死人的情况下,一般是定交通肇事罪,然后再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间进行处罚,但如果肇事者还有逃逸等行为的话,那么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15年有期徒刑。
  
  
  


·犯罪预备刑事责任有哪些
      犯罪预备刑事责任有哪些根据刑法的规定,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预备犯仅仅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也没有造成实际的社会危害结果,其社会危害程度要低于既遂犯,因此,在对预备犯的处罚上可以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亲告罪的特征有哪些内容?
      亲告罪的特征有哪些内容?(1)亲告罪在认定上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亲告罪在法院作出肯定性结论之前,相关行为究竟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还是犯罪行为,其认定较之于其他犯罪来说有很大的主观性和模糊性。以侮辱罪为例,其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名誉权,造成的具体危害是使被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社会评价因诽谤...


·莆田发生持刀伤人案怎么定罪
      现代人不知道是因为压力大,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在我们身边总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罪案。持刀伤人的事件也频繁发生,不管是因为什么都是犯罪行为,会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持刀故意伤人怎么判?其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今天就“莆田发生持刀伤人案怎么定罪”进行介绍,对持刀伤人罪该如何判决做了一个深入的介...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的规定?
      我们虽然生活在一个和平的时代,但是难免会有犯罪行为的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了严重的伤害,而且其自身呢也要承担严重的后果,犯罪嫌疑人因为自身行为,造成他人受到人身伤害,生命受到威胁和财产损失的话,犯罪嫌疑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上的赔偿责任。在这个...


·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只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现实中有玩忽职守行为的,同时还需要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之后,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认定构成犯罪,那么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


·被依法监视居住会被判刑吗
      监视居住会被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


·哪些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是不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的,那么就一定会构成抢劫罪呢?当然不是这样的,法律中对构成抢劫罪的行为作出了规定,同时也有一些是不构成抢劫罪的。那到底哪些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一、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


·寻衅滋事罪判多久,犯了寻衅滋事罪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本身是从之前的流氓罪当中分解出来的,那么实践中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呢?而我国法律规定寻衅滋事罪判多久呢?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


·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很大一部分人,不清楚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认为两者是相同的罪行。那么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区别?怎样来区分?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您可以阅读了解一下。 一、非法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 1、职务侵占...


·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1)侵害的客体不同。 (2)行为手段不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5)犯罪目的的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