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生活中我们常见故意毁坏财物的情形。有的人因为泄愤,有的人是因为对他人怀恨在心而肆意毁坏他人财物。如果毁坏的财物的价值比较小在,则不构成犯罪,但受损的人可以通过其他形式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比如说,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可用同时和解或者是调解的途径。在我国的《刑法》中对故意毁坏财物做了相关规定,其中对其构成要件,定罪和量刑做了详细的说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果出现了下种情况,应当被认定为是刑法所管辖的范围,因而可以被立案追诉,接受审判。(一)造成公共财物或者是私人财物损失,并且所遭受的损失要在五千元以上的。这条规定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之一,它清楚地划分出了刑法与民法所受该类案件的标准。它是从数额方面出发去界定这类案件标准的。(二)犯罪者毁坏公财物或者是私人财物达到三次以上的;这是从该类案件的次数去界定的。通常来说,有故意毁坏公司财务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额是不会被定此罪的,但是有的人钻法律的漏洞多次实施该行为,最后会导致无法以此罪来约束。为了打击这种行为,《刑法》又加上该条文来打击该类犯罪行为。(三)犯罪人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有财物或者是私人财物的。这种情形一般来说会在聚众打砸抢烧的案件中出现。其中,该类案件的首要分子一般会被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或者是其他。一般来说是不会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因为会被吸收。而其他参与者肯定是会被罚的,那么这个时候,对他们来说就不能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那他们该定什么罪呢?这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通常而言故意毁坏财物的居多,所以在以往的判决中会有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接下来看有关的定罪标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该罪的,行为人将会被判处大于三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情况不是那么严重的则有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罚金这两个刑种。如果是犯罪的数额,这里的数额包括对他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或者是使物失去了使用价值。
  如果造成的这种损失损失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犯罪人将会被判处大于三年以上小于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行为人故意毁坏私人的财物,导致的严重情形,其中包括使遭受损失的人精神失常的情形;再比如行为人破坏了遭受损失的人的生产或者是经营设施,让遭受损失的恩人的基本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


·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该准备什么
      一、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该准备什么? 刑事案件开庭前被告应该准备聘请律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确应对庭审工作。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享有的权利如下: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2、获得辩护的权利及其他诉讼权利。...


·信用卡诈骗罪无罪辩护词的格式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无罪辩护词的格式是什么?辩护词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_...


·犯罪分子拒不认罪能免除处罚吗?
      犯罪分子拒不认罪能免除处罚吗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怎么办?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不足怎么办?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免予起诉,证据不足是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因此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学科,称为证据...


·出罪入罪的含义是什么?
      出罪入罪的含义是什么?出罪入罪的含义是盗窃罪的一种称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都会被认定为是盗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二、盗窃罪的入罪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时候,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希望能够及时的将他们绳之以法的,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来选择包庇它们,其实,不管是包庇什么犯罪分子都是需要受到惩罚的。对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就是常见的一种惩罚的方式,那么,您知道它的的犯罪构成是什么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被告人同意认罪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有时一念之差可能就会让我们堕入到犯罪的深渊当中,但犯罪并不是代表着就没有自我救赎的机会了的,有些犯罪嫌疑人可能就是在案发以后自觉主动投案自首,并且在庭上对于公诉方的所有指控也全部都认罪,被告人的这种做法其实就充分体现了其已经对这种所作所为是后悔了的。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被告人...


·在我国监视居住算刑期吗?
      一、在我国监视居住算刑期吗? 监视居住算刑期。《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


·贩毒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其实对毒品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很多与毒品相关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规定为了犯罪,这其中就包括了贩卖毒品罪。根据法律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时候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下文中我们带来贩毒最新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


·未成年犯罪后能改名
      犯罪的人不在少数,但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也在增加。不少未成年人犯罪以后,父母或者自己打算更改自己的名字。但是法律对未成年犯罪后能改名作出明确规定是不允许改名字的。防止未成年人以新名字再作案,对社会构成危害。下面我们就给您深入讲解下。 一、未成年犯罪后能改名吗 根据相关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