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以最大权利来起诉抚养费该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以最大权利来起诉抚养费该怎么办
  
  原告就是被告,就是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
  
  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第五,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
  
  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5、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为了起诉获得最大的抚养费,那么一般法院在审理的时候,都是考虑孩子的成长,如果在受理案件的时候有着被抚养子女的一些请求,那么获得抚养费的金额是会变多的。其实其中最大的权利还是取决于离婚子女身上,虽然法院如果会考虑其要求是否合理。
  
  


·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一、夫妻要离婚怎么上诉走流程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离婚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一)立案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


·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要是选择了协议方式离婚的,自然也就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做出充分的协商,并且要求达成一致,否则就不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离婚。那一般夫妻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虽然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
      由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上的失误导致公民权益受损的,公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的国家机关进行赔偿。如果判决后公民对赔偿不满意的,可以提交一份复议申请书申请复议。那么国家赔偿复议次数是否有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一起看看答案。 一、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 ...


·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般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多半夫妻在离婚事项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而这种情况下,若想要获得有利判决的话,则必须要提供相应证据才行,那到底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


·在我国起诉离婚又找不到对方多长时间立案?
      在我国起诉离婚又找不到对方多长时间立案? 找不找得到对方都不会影响立案的时间的,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 《民事诉讼法》中有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非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一方专用的生活...


·在中国如何办理涉外离婚?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很多中国公民走出了国门与其他国家公民结为夫妻,但当感情出现破裂,需要离婚的时候问题就来了,在中国如何办理涉外离婚呢?两个不同国籍的人办理离婚手续牵扯到两个国家的法律,所以并不简单。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中国关于涉外离婚的处理办法,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如何办理涉外...


·离婚诉讼公告送达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公告送达期限是多久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因此离婚公告送达的期限为60日,60日期满即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


·事实婚姻在重婚罪中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在重婚罪中的认定规定是什么?事实婚姻关系因为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涉及在重婚中应该如何认定呢?本文就将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中,是否构成重婚罪相关方面知识做整理,希望能够帮到有这方面需求的人,现将整理内容作如下说明:事实婚姻出现在“重婚”行为中时有以下几种情况:1.前一个...


·拆迁国家赔偿是双倍吗?
      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各地方政府的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要求,拆迁必须给予拆迁人适当的拆迁征地补偿。但从现在的新闻上来看,经常有政府违法非法拆迁的新闻曝出,给被拆迁人造成了各种各样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是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但是,拆迁国家赔偿是双倍吗?详情请见下文分析。 被非...


·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分居也就是感情不和的夫妻不在一起而是分开居住。有些人会认为夫妻只要分居到达了一定了时间就能自动离婚,这其实是一个误区。夫妻分居离婚也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讲,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都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