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法院调解离婚费用是多少?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法院调解离婚费用是多少?
  
  
  按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1、偏离法院的职能。
  
  
  法院是受理案件、审理案件的司法机构,不是调解部门,不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制定的程序履行其应有的职责,而不是按照其他法律的程序进行。群众发生纠纷,能事先调解的,都不会选择到法院处理,不得已才到法院,是希望法院立案、审理,以此解决纷争,而不是不立案就调解。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在判决前的任何一个阶段,只要当事人自愿,均可以进行调解,没有必要在立案前设立调解程序。这明显违背国家设立法院的初衷和目的,也偏离了法院的职能。立案前的调解应当交给群众自己进行,或其他调解机构处理,而不是法院。
  
  
  2、增加法院成本,浪费纳税人的钱。
  
  
  1)增加人员成本。近年来,民事纠纷越来越多,法院系统本来人手不够,审判人员既要开庭又要调查取证、写法律文书,加班加点,辛苦劳累,法院应当增加专业的法官审理案件,以保证判案的质量。但眼见一些审判人员被调到法院的庭前调解部门,专门负责立案前的调解,担当起调解员的角色,法院又不得不接收新的审判人员以补上审判庭的空位。如此做法既浪费审判人才,又增加法院负担。
  
  
  2)增加硬件成本。调解不是说说就算,总有个地方让双方坐下来谈,总要准备一台电脑、打印设备、纸张,法院不得不空出房间作为调解室,这又增加了支出,最终还是要纳税人埋单。
  
  
  三、法院调解要注意什么?
  
  
  (一)职权主义浓重,影响当事人的意思自由
  
  
  (二)反悔权没有适当限制,使得调解权被滥用
  
  
  (三)忽视了程序公正
  
  
  (四)调解效力不稳定
  
  
  离婚案件当中的调解,法院最终调解的结果是让夫妻两个人撤销离婚的这种决定,所有的离婚的结果不会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调解出来的。所以调解只是劝夫妻双方和好,而不是经过调解解除了婚姻的关系。由于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本身就不是固定的标准,因此调解费也没有准确的参考值。
  
  
  
  


·一、家暴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家暴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依据“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


·女方无过错起诉离婚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夫妻关系不合,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家庭破裂,如男方有过错,重婚或有外遇的情况,女方需要起诉离婚,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那么,女方无过错起诉离婚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了一些关于女方无过错起诉离婚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时,无过错女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具...


·女方怎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
      女方怎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一)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二)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


·婚姻登记确认无效时效是多久?
      婚姻登记确认无效时效是多久? 有诉讼时效的情形:非自愿婚在非自愿方获得自由后,一方发现受欺诈或受欺骗后,继续与之同居满六个月的;一方或双方到达法定婚龄后满六个月,或虽未满六个月但女方已怀孕或生有子女的;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领取结婚证后满...


·离婚孩子抚养权按什么条件判给
      离婚孩子抚养权按什么条件判给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判离婚?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要是法院没有判决夫妻离婚的话。日后还可以提出第二次离婚,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判离婚? 我国婚姻法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国家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国家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加大打击范围与力度。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从犯的处罚也是非常严厉的。非法获取的性质很恶劣,法律也是不允许此类行为存在。下面我们仔细为您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的内容。一、什么是从犯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在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的时候,其实会有严格的程序要求,一般一个案件需要经过多次开庭才会作出最终的判决。但就离婚案件来讲,有的人就在咨询我们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


·办理结婚证时一人结婚一人没有结婚算重婚吗?
      办理结婚证时一人结婚一人没有结婚算重婚吗?算重婚,已经构成了法定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
      近几年,我国的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国家为了保护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侵害,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其中就包括了国家赔偿法。人们在自己的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可以申请将该国家机关诉讼至法院,由法院立案审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申请国家赔偿立案是什么规定?我们来了解一下。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