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有权。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受理,并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夫妻共有财产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
  
  
  什么样的财产可以去查询
  
  
  (一)夫妻间可以实行共同财产制,也可以实行分别财产制,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不明的或没有约定的,适应婚姻法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这个约定是对双方都有效的,那么这样来说,属于夫妻一方的就属于个人的财产,受隐私权的保护,即便是夫妻关系中的配偶也无权去查询。物权法中也强调,对于个人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去查询。夫妻双方都是独立的主体,任何一方都不能代替另一方去查询对方的财产。更不能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二)但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占有,收益、使用、处分等都有平等的权利,因此夫妻双方都有权查询,或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而信息的透明化对于减少夫妻财产纷争,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并不侵犯配偶隐私权的问题。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一般都有管理权,比如共同存款,共同开销等,都是可以互相坦诚。这样更好维持婚姻关系。
  
  
  加强对于无过错方的司法保护是势在必行的,如果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疑问或不满的,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合法手续去专门机构查询,虽然互查财产成为一种趋势,但是不到万不得已我们可以不走这一步。
  
  
  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权知道,离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需要进行平均分配的,所以双方于权知道对方的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发现令一方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时候,可以进行少分配或者是不分配。
  
  
  
  


·婚姻法颁布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颁布事实婚姻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颁布事实婚姻的规定是在94年之前认定成为事实婚姻的应当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


·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很多以感情不合而分居的夫妻,最后都走到了婚姻的尽头。而此时,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的事实。那么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吗?
      一、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吗? 国家赔偿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的对称。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中国的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


·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离婚已不再是个新鲜话题了,离婚已成为了一个司空见惯的事。不过离婚可不像结婚那么简单,即使是协议离婚,由于会牵涉到子女、财产、债务方面的问题,所以离婚协议书就成为了离婚时必不可少的东西。那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哪里拿呢?下面为您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在...


·离婚纠纷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1、夫妻感情破裂认定标准:  离婚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为此,婚姻法第32条第3款在具体列举4项判决准予离婚的条件后,第5项设置了一个兜底性条款,以“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加以概括,从而为人民法院在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孩子的生活来源的一大部分,当子女抚养费不够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吗,在法律上有此规定吗,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相信您都清楚,夫妻要是离婚的话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但根据法律的规定此时能够分割的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采用均等分割,即夫妻...


·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在办理离婚手续前,首先需要处理孩子的抚养费等问题,一般来说,在孩子的抚养费确定后,不得随意增减,但是在出现法定事由时,是可以适当追加抚养费,或者减少抚养费的。具体来说,可以追加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现在就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年如何申请追加子女抚养费 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


·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收费怎么计算?
      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收费怎么计算?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离婚律师案件收费起步价的中等价位...


·一、离婚财产孩子分配问题是怎么样处理的?
      一、离婚财产孩子分配问题是怎么样处理的?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是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3、婚姻法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除了重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