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夫妻约定共同财产制的书面协议是否有效?
  
  
  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者的适用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也就是说,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夫妻双方有约定的,应按约定处理;如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约定不明确时,则适用法定财产制。即约定财产制可排斥法定财产制优先适用,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适用的效力。
  
  
  《婚姻法》第19条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二、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限制:
  
  
  (1)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免除
  
  
  抚育子女是父母的一项天职,不能因任何事由予以免除。现实生活中,会有不少要求代为拟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求不愿要孩子,谁要孩子谁承担孩子的一切抚育费用。此类约定的效力,不能说完全无效。但是当承诺全额承担孩子抚育费的一方经济上陷于困顿,无力独自承担孩子的抚育费用时,另一方显然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2)对第三者的债务由一方承担
  
  
  婚姻生活中形成的债务,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在婚内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其本人承担。但是,这类各自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只有在有证据证明债权人知道该约定时才有效。否则,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俩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夫妻间扶助义务免除
  
  
  婚内财产协议中,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对于家庭生活的开支,有些是无法预见的,若协议上没有约定,显然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更需注意的是,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夫妻间的扶助义务,因一方患病等需要救治时,另一方应积极地承担。
  
  
  三、签订婚内财产协议要注意什么?
  
  
  签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避免以下三种无用的约定:
  
  
  (1)财产归子女
  
  
  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
  
  
  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
  
  
  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婚前或者婚后单独拟定的财产处置协议都并不反感,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有夫妻对半承担的这种生活模式在现实生活当中也很常见。同时,我们根本就无法保证在以后的婚姻生活当中会遇到的一些问题,所以在签订财产处置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做决定。
  
  
  
  


·现役军人离婚有些什么优待
      一、现役军人离婚有些什么优待呢? 由于军人的特殊身份,其婚姻受到了国家法律的特殊保护,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并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择偶必须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军人配偶也享有国家和社会给予军婚家庭的优待和照顾。这些特殊规定...


·变更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
      就只能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来讲,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清楚。但确定之后,并不是说就不能再进行变更了。法律允许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变更,但作为当事人也要清楚变更抚养费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1、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


·协议离婚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协议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很多夫妻会首先选择的离婚方式,这也可以被称为协议离婚制度。那么您知道协议离婚制度都有哪些内容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协议离婚制度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解决方式也就有协议解决和诉讼解决。 协议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由夫妻自主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在起诉由法院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一般根据“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原则进行判决。 二、...


·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在现在的生活当中,夫妻离婚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分割的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存在过错的出轨离婚需要坚持2017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确保无错的一方的利益不受损。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一下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的有关内容。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


·宁波抚养费标准的是什么?
      宁波作为一个开放城市,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对外通商。所以宁波相对于其他城市有着很好的经济发展基础,所以这里的人民人均收入也比其他城市的人的人均收入要高一点,但是高收入带来的就是高投入,物价高就不用说了,宁波的孩子抚养费也是一个重负。很多宁波的市民就会问,宁波市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子女成年后家长还有抚养权么?
      众所周知孩子在未满十八岁之前父母都有义务将其抚养成人。您都认为当孩子年满18岁以后父母就再没有抚养的义务了。那么事实上子女成年后家长还有抚养权么?在法律方面关于子女成年后家长有抚养权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一、子女成年后家长还有抚养权么父母对于成年子女是否...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一、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用没有统一的规定,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


·深圳社会抚养费是多少是如何规定的?
      生育子女,是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利,但是如果是出现超生的情况的话,一般是需要进行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对于抚养费的支付的标准,每个地区的政策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深圳社会抚养费是多少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带来当地的相关的政策,供您参考。 一、深圳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烧范围不算太大、火势不算很猛的火灾,却造成了几十人伤亡的惨痛结果,事后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着火的住宅楼内有多套群租房,由于存在消防隐患、缺乏消防设施、居民没有安全和自救意识等原因,造成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那么,群租房消防...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是不是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抚养权不是监护权,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具体如下:(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性。从这个意义来讲,监护具有公法上的义务属性似乎更为妥当。(二)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