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项目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复员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项目吗?
  
  
  根据2003年12月4日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14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的年平均值是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每年从国家得到的补助性费用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1、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2、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3、公平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就是要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是公平原则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的体现,需要司法工作人员科学、正确地适用到每一个案件中。
  
  
  总之,复员费当中的有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的配偶有权利要求平等的分割。另外,处理军婚跟普通民众的离婚案例的程序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假如离婚是因为遭受到了第三者的插足,作为军人来说可以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责任的。因为军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保护。
  
  
  
  


·刑事强制措施国家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部门有的时候会在一些前提下强制拘役,管制当事人,刑事拘留的最长的时间是37天,如果没有做出变更,或者不放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国家赔偿,我们 应该了解相关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强制措施国家赔偿法律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法》第十...


·一、彩礼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彩礼钱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判断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是要看给付彩礼的时间,如果彩礼是婚前给付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婚后给付的,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


·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嫁妆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行了物权公示等作为认定嫁妆归属的参考标准。 所谓嫁妆,是女方出嫁时,娘家为女儿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车子房子、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女方结婚...


·没有登记结婚抚养权该怎么处理才好
      男女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建立的仅仅是一种同居关系,这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关系,但并不意味着在同居期间所生的子女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男女然后解除了同居关系的话,也需要安排好孩子的抚养问题。不过一般没有登记结婚抚养权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军人的职责是保家卫国,而军嫂也是十分受您敬佩的,她们或许会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而放弃很多很多。但是,也有的人会问到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吗?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供您参考。 一、《婚姻法》中关于军人离婚的规定: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


·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力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产生国家赔偿责任的原因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不法侵害行为。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


·离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
      夫妻在离婚时对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情况下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的,但是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则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分割。那么您知道离婚后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带来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现在我们这个社会属于比较开放性的社会,很多的情侣在谈恋爱时就已经居住在一起啊,在这期间很有可能会是女方怀孕。那么有些人,为了更牢靠的稳固双方之间的感情,会选择把孩子生下来,但男方却拒绝承认,那么未婚先孕不出抚养费该怎么办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相关资料。 一、未婚先孕不...


·商丘市国家赔偿范本申请书怎么写
      商丘市国家赔偿范本申请书 申请人:杨_______,男,38岁,系______省______县______剧场管理人员,现住_____省______县______镇______街。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县公安局 一、具体要求 申请人不服______县公安局治安管理...


·夫妻分居的怎样才能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就会分居,分居的大多会离婚,但分居很难成为离婚的理由,那夫妻分居的怎样才能离婚?离婚时,以分居为理由的,需要提供证据,因此生活中需要收集相应证据,那分居的证据如何收集?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分居的怎样才能离婚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


·一、离婚协议上写财产归男方生效么?
      一、离婚协议上写财产归男方生效么?生效,法院认为一般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精神,亦有助于社会公德,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