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脑外伤伤怎么赔偿?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交通事故脑外伤伤怎么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如果在交通事故之中受脑外伤的话,一般是由肇事者进行赔偿,不过具体要看交警部门所下达的事故责任判决书,有责任一方为肇事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话那么就需要根据责任划分比例来进行相关赔偿,由肇事者和受害人家属进行商议。
  
  
  
  


·公司交五险一金怎么查 都有哪些途径
      公司交五险一金怎么查在很多地方,公司给缴纳五险一金,那么在公司已经缴纳费用后,会给员工一张社保卡,办理社保卡需要比较长时间,一般要几个月。在办理完成后,会在你每个月的工资中体现,在你每个月工资条中就扣取社保的钱,证明你缴纳社会保险,一般是公司在做工资表的时候已经扣除社保的钱,根据...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包含六日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包含六日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不包含六日。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一、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可以申请吗?车辆贬值损失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首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物权法第三十七条和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可以明确,我国现行的法律对财产损害是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实行完全赔偿原则。其次,车辆贬值损失是客观存在的。在交...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免检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免检是否会受到影响?交通事故轻微伤免检是会受到影响的,根据新规,六年内无需上线年检,但车主仍需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期间车辆未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货...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赔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赔哪些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


·一、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
      一、机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由谁支付?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意外事故赔偿标准一般包含了什么方面?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事故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21...


·如果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
       一、如果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100%的处罚是: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一次扣12分,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校车是指接送小学生,或者幼儿园的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由于孩子的年龄减小,故而在一般类型的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进行责任划分的一个重要的依据,但是,如果我们对于结果表示不服,是可以重新认定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是什么? 《道路交通...


·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
      商业车险新规定是怎样的?现在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了。以前人们出行都是靠走路或者是自行车,极少有人家可以拥有摩托车,而现在,拥有摩托车的人家也很少,许多都购置了小汽车。车辆多了,出事故的概率也高了。车辆购买时,都会选择再购买一些保险。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2017年商业车险新规定是...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时效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