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aa制再婚夫妻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aa制再婚夫妻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首先,就夫妻两人来说,约定的个人财产协议有效。根据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公民有权合法的支配处分自己的财产,法律尊重公民的这种处分权利。因此,如果夫妻双方以协议的方式,自愿的处分两人的财产时,法律认可这一协议的效力。
  
  
  其次,如果夫妻之间的财产协议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时候,必须是第三人知晓并同意的情况下,否则协议关于第三人的部分无效。
  
  
  最后,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或没有理由知道夫妻之间协议,要求以共同财产偿还第三人债务时,夫或妻都不得以夫妻协议为由拒绝偿付。不过,夫或妻一方可以以协议为由,向夫或妻的另一方要求追偿。如果第三人是“知情人”,这一证据由夫或妻举证。
  
  
  二、夫妻财产归属协议书
  
  
  甲方: ,男,生于 年 月 日,住址: ,身份证号: 。
  
  
  乙方: ,女,生于 年 月 日,住址: ,身份证号: 。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婚前财产权属约定
  
  
  甲方婚前财产清单:
  
  
  (1)
  
  
  (2)
  
  
  乙方婚前财产清单:
  
  
  (1)
  
  
  (2)
  
  
  3、双方约定上述婚前财产不因结婚而改变权属,婚后仍归各自所有。
  
  
  第二条 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处理原则
  
  
  1、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必须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的,双方均应当本着合情合理、保持使用物良好状况的原则进行使用,一方故意损毁他方财产时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双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如果需要修理的,修理费用原则上由财产所有人承担。但另一方使用时间较长、使用频繁的应当适当分担一部分修理费用。
  
  
  3、双方的婚前财产原则上不能由双方在婚后进行处理,如果必须处理时需征得双方儿女的同意,并邀请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在场见证,否则处理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4、婚后一方如果发生患病、灾祸,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无法满足需要,同时有国家机关证明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正接受社会救济无能力承担时,另一方为承担扶助义务时可以在不征求其子女意见的情况下处分个人婚前财产。
  
  
  第三条 双方对债务承担的约定
  
  
  1、双方婚前在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债权人姓名、金额、清偿期限详情如下:
  
  
  2、自本协议签订后一方因个人生产或者生活发生的债务由一方自行负担,另一方无需承担。
  
  
  第四条 双方对婚后财产的权属约定
  
  
  1、双方结婚之后实行夫妻财产个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在各自名下的债权和存款归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赠与或继承的遗产归各自所有。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按各自出资比例拥有所有权;平时的日常生活费用各自承担一半,但一方主动要求多承担生活费用的,另一方应当允许。
  
  
  3、自本协议签订后第二日起一方所得的下列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享有:
  
  
  ① 一方劳动所得;
  
  
  ② 一方偶然所得;
  
  
  ③ 一方出资购置的财产;
  
  
  ④ 一方继承、赠与所得的财产;
  
  
  ⑤ 一方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
  
  
  ⑥ 一方取得的债权。
  
  
  第五条 双方对遗产继承权的约定
  
  
  双方日后如果发生疾病、灾难等引起死亡或意外身故,其生前财产按继承法由公证处处理。
  
  
  第六条 双方共同承担的义务
  
  
  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对于有残疾、患有重病、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承担扶助供养的责任。
  
  
  第七条 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再婚也不一定就要牵强的面对生活,夫妻之间约定婚后生活AA制,很多时候反而更有利于两个人的感情,这无论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没有什么值得异议的。而且,既然婚后的花费都是AA制的,在财产协议当中恐怕就是约定的各自的财产各自处理,就算离婚也相互不分割对方的收入。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现如今,很多家庭的婚姻多多少少都会存在着问题,到最后心疼的却是孩子,然而,比较广泛受到您关注的话题就是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那么“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呢,相信很多人还是不太明白,我们这就带你们去探个究竟,希望到最后能给你们带来帮助。 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


·一、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如何处理?
      一、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如何处理?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到法院提起重婚罪的起诉,要求法院对于重婚罪进行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可以离婚,两者并不互相影响,在提起重婚罪的同时,也可以进行民事方面的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什么? 起诉离婚开庭辩解可以陈述: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小孩抚养权归哪方,抚养费的承担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主要看证据。最后可以通过请律师来为自己辩解。 一、起诉离婚怎么辩解 主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有哪些,其中主要围绕: 1、双方...


·一、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怎么办?
      一、民政局离婚没有分割财产怎么办?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离婚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民政局解除婚姻关系时没有...


·一、没有结婚证的彩礼怎么办?
      一、没有结婚证的彩礼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
      一、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可以互相代吗?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抚养费理论上是不可以互相取代的。离婚时夫妻需要针对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进行分割,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要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或者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中的规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如果夫妻之间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二、...


·离婚自动撤诉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自动撤诉的情况有哪些?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原告起诉离婚但是未到庭,法院按照撤诉来处理的,并不限制被告再起诉离婚诉讼,被告可以立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该受理...


·顺德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顺德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2016年顺德区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2017年顺德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基础如下: 在顺德,社会抚养费具体怎么收? 城镇居民: 超生1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137844元; 本人2016年实际收入高于...


·法律重婚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法律重婚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重婚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相应的行为,那么就可以以重婚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时效是多长时间
      夫妻离婚财产纠纷时效是多长时间离婚一方发现另一方隐瞒或转移财产的,当事人应该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否则当事人将丧失胜诉权,法院不会支持当事人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夫妻个人财产收益怎么确定归属
      现实生活中,夫妻因财产问题发生争执的事例并不少见。究其原因,就是夫妻之间的财产所有权划分不够明确。那么,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个人财产收益怎么确定归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