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近似的判断方法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商标近似的判断方法有哪些在认定近似商标时还要注意掌握以下具体方法:1、要考虑到以普通消费者的立场、观点来认定近似商标,尽量避免简单的从法官的专业角度分析判断。其中所说的普通消费者属于一个抽象的和理想化的群体,即设想他们既不是非常成熟的消费者,也不是毫无识别能力的消费者,而是具有一定消费经验的消费者。虽然,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消费者难以界定,但以他们的观点看问题,是要求法官只能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以普通消费者的观点来认定商标的近似性问题。在认定近似商标过程中力戒主观色彩,保证公正、公平地对近似商标予以认定。2、要采用隔离观察、整体观察和要部观察的具体比较方法。第一种方法,是隔离观察。判断商标是否近似,要采用隔离观察的方法,而不要采取对比的方法观察。将商标置于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进行观察,即称为隔离观察,将商标摆在一起进行观察,即对比观察。这是因为在市场上的实际交易中,消费者往往是将商标与过去在其他地方记住的商标进行比较后才购买商品,而不一定是两种商标都同时存在为消费者看到。为了客观地掌握消费者的态度和立场,不宜同时将两种商标进行现场对比,而只能将所见到的商标与脑子中记忆的商标进行对比。这样就能比较真实地反映造成混淆可能性的实际情况,而不会因为对两个商标进行对比观察所发现的不同点影响法官对其在实际交易中可能产生的混淆的认定。在对比观察情况下,两个商标只要不是完全相同的,肯定会看出许多不同的地方,但在隔离观察的情况下,只要仍然存在造成消费者误认的可能性,就应认定该商标为近似商标。第二种方法是整体观察,所谓整体观察,是指将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观察,而不应仅将商标的各个构成要素抽出来分别进行比较。这是因为商标作为商品的识别标志,是由整个商标构成的,在消费者的记忆中留下的主要是该商标的整体印象,而不仅为构成该商标的某些单个要素。因此,当两个商标在各个具本的构成要素上可能存在些区别,而且肯定存在区别,但只要将它们集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可能性,就应认定为近似商标。反过来说,如果两个商标的部分组成要素可能相同,但是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并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则这种商标就不能定认为近似商标。第三种观察方法为要部观察,是指将对商标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抽出来进行重点比较和对照,它是对整体观察的必要补充。进行要部观察的必要性,也在于考虑到消费者在购物时的习惯来作为判断的基本立场之一。因为消费者在购物时,往往给其记忆中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商标的要部,即商标中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如果两个商标的要部相同或者十分近似时,也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故应当认定为近似的商标。对上述三种进行比较的具体方法,法官在具体应用过程中,往往是综合、交叉进行选用。认定一个商标是否为近似商标,有时既要进行隔离观察,又要进行整体观察和要部观察,以最终公正、客观地确定该商标是否为易使消费者造成混淆的商标。二、近似商标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根据人民法院审判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经验,判断近似商标应当掌握以下要点:1、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相比较而存在,没有注册商标,也就没有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中所针对的近似商标。2、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不完全相同的商标。如果完全相同,也就构成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不再属于近似商标。3、近似商标是与注册商标在形状、读音或者含义相同或者相近的商标。如果既不相同也不相近,那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商标,也不再存在近似商标问题了。4、判断近似商标时所称的近似已达到了易造成混淆的程度,即将该商标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普通消费者可能会对商品的来源产生错误的认识。如果不会造成误认,也不属于近似商标了。总之,商标是否易造成误认,或者称商标造成消费者误认的概率,是认定近似商标的客观标准。这就是说,只有那些近似到易使普通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标,才属于在商标侵权行为认定中所称的近似商标。所以,商标使用在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是否易造成普通消费者的误认,是认定近似商标的标准。该项标准是客观的,但是又通过人们主观反映出来,是一项具有主观因素很强的客观标准。在近似商标上出现侵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但是否属于近似商标还要作出相应的判断,具体的判断标准就有四种。不过,就有些大型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往往会针对近似商标一并注册了,这样做也是避免日后他人注册使用近似商标,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商标权质押的好处有哪些
      商标权质押的好处有哪些你知道商标权质押的好处都有哪些吗?其实这也可以说成是商标权质押的作用,当然一般都是积极方面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商标权质押的好处包括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


·假冒专利的情形包括哪些
      假冒专利的情形包括哪些相信您都知道专利的申请是很繁复的,而对于申请人来讲早一日申请获得了专利,那么自身的利益就早一天受到法律的保护。生活中,经常发生假冒专利的情形,对专利权来讲无疑是很不利的。那么您知道假冒专利的情形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假冒专利的情...


·作品共有著作权使用规定有哪些?
      共有著作权使用有哪些规定?在共有著作权关系中,任何一个或一部分权利主体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享受全部利益。各共有人权利的行使都受到其他共有人的制约。即使是在按份共有时,也不是按照其所持份额使用。每一个共有人行使其权利份额内的权利时,都会影响到其他共有人的权利。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 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人们对于网络著作权也越发的重视,但是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对著作权的保护存在很多局限,国家出台相关的条例予以保护。本文中将对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法条例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国家版权...


·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版权即著作权,现实中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很多,给著作权人造成很大的损失,那么版权侵权该怎么认定?同时侵权就要赔偿,那么版权侵权赔偿数额该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版权侵权怎么认定,如何认定侵犯版权 版权也就是著作权,根据...


·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要怎么解决?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形要怎么解决?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


·商标失效后被人抢注的条件是什么?
      商标失效后被人抢注的条件是什么?商标注册过期的话:首先要确认该商标是否还存在,是否已转让,如果商标三年不使用是可以申请撤销的。如果商标已无效,随时可以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


·假冒注册商标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
      假冒注册商标罪就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并以此来获得数额较大的利润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假冒商标罪,应当给以立案标准并量刑处理。那么假冒商标罪的立案标准包括什么呢?在我国,规定对于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


·商标包括哪些种类,时效性是怎样的
      商标包括哪些种类,时效性是怎样的世界多数国家都在不断地加强对商标的保护,我国也不例外,但是各个国家的情况不同,可能对于商标的种类规定也就不一样,那么我国的商标包括哪些种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商标包括哪些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商标主要分为以下...


·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多少? 一、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多少? 商标注销申请费用是:注销商标是不收费的,但是要是找代理公司注销商标的话,注销时是需要收取一定代理费的。商标局主动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不使用注册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将...


·发明人专利权变更收费是多少
      发明人专利权变更收费是多少1、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2、证明文件: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