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1、夫妻离婚,有一个独生子归女方抚养。
  
  
  女方再婚后的男方也带来一个孩子。这要看男方带来的孩子是否是独生子女。
  
  
  如果男方带来的是独生子女,婚后再婚夫妻无生育,女方的前夫还有男方的的前妻都没有再生育子女,也没有再收养子女。那么这两个孩子仍然视为独生子女,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2、独生子女的定义:孩子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孩子没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孩子没有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家庭中没有再收养其它子女,那么这个孩子才是独生子女。
  
  
  3、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二、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四)请求人无过错。
  
  
  在我国相关的离婚当事人,领取相关的独生子女金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后不可以领取相关的这类补偿金了。相关的当事人应该根据这类规定进行相应的办理,对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进行相应的保护行为。
  
  
  
  


·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
      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近期我国发布了新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些条例做了最新的解释。而且改动的地方还是很大的。那么在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呢?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往下看吧,希望能够给正阅读的你带来一些帮助。《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


·一、 婚外生育是否为重婚罪?
      一、 婚外生育是否为重婚罪?婚外生育并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


·法院根据什么来判定抚养权
      法院根据什么来判定抚养权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纠纷,往往可以提起诉讼让法院来决定由谁来抚养孩子。法院会参考的因素如下:1、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


·夫妻离婚后财产归孩子么?
      夫妻离婚后财产归孩子么?1、夫妻离婚后财产并不归孩子所有,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2、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丈夫怎样给妻子写遗嘱才会有效?
      丈夫怎样给妻子写遗嘱才会有效? 一、丈夫怎样给妻子写遗嘱才会有效? 丈夫作为代理人给妻子写遗嘱才有可能会有效,但是此时必须是已经确定了妻子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主体,并且在订立遗嘱时,不能损害妻子的财产。 丈夫给妻子遗嘱的书写格式具体如下: (一)首部 ...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
      一、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是怎样进行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需要分情况进行: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异议,认为财产虽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但实际所有...


·女方起诉抚养费多久到账?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往往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上面,如果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话,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实在不行的话,女方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会扣留对方的工资收入,用来支付抚养费。那么女方起诉抚养费多久到账?下面听听我们是怎么...


·中国2023彩礼钱
      中国彩礼钱 1、结婚后彩礼归谁? 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


·礼金夫妻共同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礼金夫妻共同财产
      礼金夫妻共同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礼金夫妻共同财产不符合法律规定,彩礼钱属于一种赠与,是男方为了结婚自愿送给女方的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想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离婚的重要因素就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就是感情不合的重要的证据。那么要证明分居是如何证明?需要哪些证据?具体的证据如下: 1、当地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夫妻双方分居后,如果一方去了外地的,一般当地的政府管理部门都要求外来人员要进行居住登记或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