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内容?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企业违反竞业协议承诺未支付补偿,劳动者经催告后仍不付补偿,此时劳动者可以行使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同解除权,免除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单位提前1个月通知可以放弃竞业限制。2、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在职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离职人员。4、竞业禁止针对的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而竞业限制针对员工的限制为离职2年以内。5、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而单位对竞业限制人员在离职后必须补偿,而不是在职期间支付保密费。6、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以单位支付补偿金为生效条件,补偿金不明的,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补偿金。综合上面所说的,竞业限制的规定一般都是针对于知晓公司的机密而所给的规定,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就一定要增加一条保密的协议,这也是为了防止劳动者做出一些泄密的行为,这也要可以更好的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受到侵犯,如有违反必定会付违约金额。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 一、职务填写 没有工作,那么填“无工作单位”是正确的。无单位就不写,无单位当然无职务。 有工作的人不一定有单位。 按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指标解释规定:“单位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发生负债、从事经济活动并与其他实体进行交易的经济实体。...


·员工入职都需要什么材料?
      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面临求职,目前正是毕业季,许多大学生从学校毕业进入公司开始新的工作生活。员工入职是需要按一定的程序办理的,将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公司才会为员工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工资卡等等。我们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员工入职都需要什么材料。 一、员工入职都需要什么材料? 1、员工...


·辞退合同到期员工赔偿多少?
      辞退合同到期员工赔偿多少?辞退合同到期员工的赔偿金计算: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


·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模板怎么写 我们知道企业通过招标会让公司能
      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模板怎么写 我们知道企业通过招标会让公司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那么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模板该怎样写呢?当事人在合同中有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并且履行义务,应该尊重合同规定不能违约,需要我们签订时候认真阅读相关事项,工程招标合同模板并不是很难下面就将为您解答工程招标合同模板...


·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
      我们在进入用人单位之后,就会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作为对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保障。因此,国家对于双方权利的保护,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为了避免劳动人员的工资出现少发漏发的情况,国家制定了工资管理规定。那么,新员工入职三天有工资吗?新员工入职三天有...


·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怎么处理?
      一、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怎么处理? 事业单位批捕人员工资待遇的处理主要是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


·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青海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


·江苏省政府针对全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
      江苏省政府针对全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工伤鉴定管理条例,但是江苏省的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际上对申请鉴定的当事人,以及和工伤鉴定相关的行政单位都是具备约束力的。所以身处江苏的劳动者,如果将来有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可以先了解一下江苏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工程投标保证金和一般的投标保证金是一样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们在下文为您说明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规定内容有哪些。一、什么叫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指在...


·申请工伤认定要材料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要材料吗? 一、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工伤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