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夫妻可以作为债务人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法律上夫妻可以作为债务人吗
  
  
  法律上夫妻是可以作为债务人的。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法律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并不禁止夫妻双方对其所负的债务进行相关的约定,但这种约定仅在他们之间产生效力,对外(即债权人)不产生效力。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
  
  
  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除了上述的前六种情形,《财产分割意见》以概括式的条文作了兜底式的规定,即“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因为实践中的情形多种多样,法律不可能一一列举。
  
  
  对于“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结合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况,认为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为满足私欲而挥霍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所负之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是否为共同债务呢?笔者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看其侵权行为有没有 使家庭受益。如果其侵权行为使家庭受益,则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没有使家庭受益,则应视为个人债务。所谓“受益”应是指物质利益而非精神利益。一般情况 下,一方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可能使家庭受益,如侵占他人财物;而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则多不能使家庭受益。但是,在具体判断时还是应根据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 和行为人所处的环境等综合分析。
  
  
  3、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活动所生之债。
  
  
  被处以罚款,从事犯罪活动被处罚金或被受害人家属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等。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配偶另一方并不明知,或虽事先知道但已表示反对的,此类债务应作为非法经营一方的个人债务来认定和处理。
  
  
  夫妻是可以作为债务人一方的,对于夫妻间的债务认定,首先是按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债务是否使得夫妻从中受益,或者让夫妻在行使一些一些义务或者责任的时候,与该债务有着联系。如果这些认定条件中有着其成立的点,那么完全将该夫妻认定为债务方的。
  
  
  
  


·公司债务需要股东承担吗
      公司债务需要股东承担吗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


·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
      债务的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是否消灭?不消灭,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抵押权本身并未消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该条规定的是抵押权的司法保护期,并非抵押权...


·现在,酒驾已经入刑了,如果酒驾被发现的话,不仅要缴纳罚款,还
      现在,酒驾已经入刑了,如果酒驾被发现的话,不仅要缴纳罚款,还会受到刑事的处罚,所以现在的酒驾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随着酒驾的减少,代驾就进入了人们的视线。代驾可以解决喝酒开车的隐患,非常方便,如果代驾出车祸的话还是要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的。5月1日以后,《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


·打借条怎么打
      借条主要包括: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最高...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债权债务清查明细表怎么填 一、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


·该怎么合理约定借款的利息
      在生活中,借款约定利息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但也常常会出现由于借款利息约定过高而引发纠纷的情况,所以您都很关注借款利息的约定问题。那么在借款活动中,该怎么合理约定借款的利息呢,换句话讲,借款利息该怎么约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该怎么合理约定借款的利息 个人借款属...


·借条与资金周转区别是什么?
      借条与资金周转区别是什么?借条与资金周转区别是格式不同,前者是一种正规的借款凭据,但是后者仅仅是表明用途。因此也就意味着可以是因为资金周转而导致借款的事实发生,因此打下借条,这个关系应理应如此。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还款是怎样处理的
      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还款是怎样处理的 一、信用卡诈骗罪还款 犯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其诈骗所得是赃款,赃款赃物,是非法财物,依法应全部追缴,不能以犯罪嫌疑人还了大部分的赃款,做为减轻处罚的依据。积极主动退赔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还会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2000...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夫妻婚内债务离婚后怎么办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


·借条利息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利息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而且,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


·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区别 一 、金融债券的含义 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英、美等欧美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归类于公司债券。在中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一般来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