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18眼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2018眼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 ≤20°);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级: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级: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级:
  
  
  1、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3、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4、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者;
  
  
  5、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者;?
  
  
  6、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7、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九级:
  
  
  1、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4、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级: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2、双眼矫正视力≤0.8;
  
  
  3、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4、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5、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6、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7、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8、晶状体部分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以上就是对于工伤鉴定中,眼睛受伤的各个等级,在接受完工伤鉴定之后,用人单位以及相关保险部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对员工进行一定的赔偿,以及支付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其他的一些相关费用,对其赔偿的支付逃避,必须要对其进行负责。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
      关于工资支付,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确定一个具体的支付时间,实践中最多允许在约定时间前后支付工资,否则的话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资,此时单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那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呢?本文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单位拖欠工资的责任是什么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的措施有哪些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建筑工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的管理也是一项贯通在施工过程和管理过程中的工程,进行一个良好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也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虽然人们的生活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人们买一个房子还是不简单的。近些年因为房子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变的很多,人们买房子就是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如果房子产生质量问题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应该知道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一、怎么处理房屋...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况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的验收制度是什么?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本的验收制度是什么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改变,现如今的地下防水工程已经应用的越来越多。但是在具体操作的时候,其实地下防水工程所面临的环境是比较复杂的,如果一不注意就会引发地下工程渗水。工程如果有渗水的漏洞的话,是不利于地下工程的修建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


·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经常注意劳动纠纷的人会发现,有那么些案子是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纠纷,这类纠纷一般发生于工矿企业或者建筑类企业,像这种类型的纠纷,处理的关键地方在于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上,这样才能有效解决这类纠纷。一、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是每个工薪阶级都会遇到的事情,由于社市场上多为工资阶级,故而加班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有时即使是在节假日也是需要加班的,为了安抚这部分职员,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具体来说,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法定节...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我们国家一向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很严格,为此也颁布了很多相关政策。即使是这样还是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这应该引起我们中国公民的反思。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与工程质量有关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下面,我们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一、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


·防止施工升降机预防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哪些?
      防止施工升降机预防高空坠物的措施有哪些? 升降机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是比较多的,应用最多的领域是建筑行业。若升降机存在着质量问题,会给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故而建设单位需要将防止施工升降机预防高空坠物的措施落实到位,否则若造成了工人高空坠落,建筑单位的负责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


·聘请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聘请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若合同时自然终止的,那么一般不会发生纠纷,但是若是约定终止,或者是附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赔偿事宜没有达成协议,那么,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会想到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宜,聘请辽宁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聘请辽宁合同终止效力律师注意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