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停工留薪和误工费可以同时主张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交通事故停工留薪和误工费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医疗费
  
  
  (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要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对于收入超过法定纳税数额的,需要出具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
  
  
  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
  
  
  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
  
  
  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原则按照国家公务人员出差标准)
  
  
  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
  
  
  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2.死亡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二者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户籍方面,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另外依据)
  
  
  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就是医疗费,交通费等其他的相关费用,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无论有无肇事者,用人单位都要对受伤者给予一定的赔偿,具体的相关由用人单位和伤者进行相关的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而一旦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话,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话,还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现实中该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清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


·离婚答辩状开庭时提交吗
      夫妻离婚是要走法定程序的,如果是要打离婚官司的话更要注意知道一些有关法庭程序的相关规定,才能争取更多的利益,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获得对自己不利的判决。不少人询问离婚答辩状开庭时提交吗的问题,请具体从下文了解。 一、离婚答辩状开庭时提交吗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离...


·受害人为多人交强险如何赔偿?
      受害人为多人交强险如何赔偿?在交强险保险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责任方赔偿。受害者为两人时保险公司也只进行一次赔付。1、在交通事故中,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交强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如下:为110000元为10000元财产...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两伤负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致一死两伤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致一死两伤要负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


·交通事故未报警怎么办
      相信很多人都清楚,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是需要报警进行处理的。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却选择不报警。那么交通事故未报警的时候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而现实中,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未报警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条规定...


·工伤认定提交步骤是怎样的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的时限和需要提供的材料外,同时还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申请才行。那此时到底工伤认定提交步骤是怎样的呢?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又应该提供哪些材料?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提交步骤是怎样的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怎么承担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逃逸怎么承担责任现如今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其中在肇事后逃逸的司机也有一些,那么交通事故肇事的司机逃逸后会负有怎样的法律责任?他们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今天我们就给您说一说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知识。 一、交通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会很慌张,可是,如果真的万一发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会很慌张,可是,如果真的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我们一定要保持冷静,要及时处理。那么,遇上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 一、遇上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1)保持冷静,记录肇事车辆信息。 发生事故后,受害...


·商品房交易时的陷阱都有哪些
      商品房交易时的陷阱都有哪些商品房交易的陷阱可谓防不慎防,所以购房者不小心掉进陷阱也是常有之事。购房者在决定买房后,一定要谨慎小心,避免掉进陷阱。而此时就需要购房者事先了解清楚商品房交易时的陷阱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商品房交易时的陷阱包括了哪些 1、“售楼...


·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一、商业车险退了重买可以么? 交强险不能退,其它的商业险可以随时退险,但是有要求: 1、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保险期内; 2、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赔偿的车辆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