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矿渣微粉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矿渣微粉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合 同 书
  
  卖方:(以下简称供方) 买方:(以下简称需方)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年 月 日于 市签订,供方愿以下列单价(见合同条款详细单价)向需方提供矿渣微粉的供货服务,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文: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供方公司资质;
  
  (2)合同书及合同条款;
  
  3、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向需方提供上述合格的材料和服务。
  
  4、需方保证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
  
  本合同书共四份,供需双方各两份。
  
  需方: 供方:山东旭华微粉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合 同 条 款
  
  合同编号:
  
  根据双方协商, (以下简称需方)(以下简称供方),就矿渣微粉供货及服务的有关问题,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价格与结算
  
  1、矿渣微粉价格按约定价格(见合同附件材料明细表)执行。
  
  2、上月货款,根据到货质量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结算,供方开具全额3%增值税发票后次月结算。结算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
  
  二、质量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方质量要求供货,确保产品质量。
  
  2、产品的到货验收包括:重量、外观质量及主要技术指标,材料质量出现问题按照需方采购质量标准处理,给需方造成损失时,供方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交货条件及合同有效期限
  
  1、交货时间:供货数量、时间以需方实际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矿渣微粉仓。
  
  
  3、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供方负担。
  
  4、验收标准:
  
  (1)计量以需方计量为准;若供方提出异议,双方可以共同复核。
  
  (2)需方对每批次矿渣微粉车车取样,综合制样化验,对外观异常的矿渣微粉可以单 车次取样化验,如低于约定标准,一律拒收。
  
  (3)按国家现行矿渣微粉检验标准进行化 验分析,结果以需方化验为准,如有争议双方封存样品送交需方市质检中心检验仲裁, 以仲裁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责任方承担化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需方在到 货8小时内通知供方化验结果,没有质量争议方可使用;如有争议待仲裁结果出来后方可使用。
  
  (5)对于确认的不合格品直接办理退货手续。
  
  5、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售后服务
  
  1、供方在合同期内应24小时为需方提供服务。
  
  2、在需方验收、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其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方收到需方的函、电后,应于12小时内派员赴现场处理。由供需双方确认或进行委托检验,如确属不合格品,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对于确认的的不合格矿渣微粉,供方应在三日内完成退货手续,并支付需方实际发生的装卸车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如因供方未能按需方通知或合同约定及时交货,造成需方为保障生产应急合同外市场采购矿渣微粉的情况或影响需方正常生产时(不可抗力除外),需方有权建议公司一次性扣罚供方应急购货货款,并终止合同。
  
  2、合同有效期内矿渣微粉市场发生变化(价格波动超过土3%以上),供方应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供货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需方核准后可作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价格以调价报告。
  
  3、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方向签约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行生效。
  
  2、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需方: 供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综合上面的内容,您应该了解矿渣微粉购销合同如何书写了吧。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应的条款,以免后续出现麻烦。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若出现纠纷问题自己无法解决,尽量咨询相应的专业律师,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分包合同管理程序及标准有哪些? 一、分包合同管理程序 项目经理参与拟定合同草稿 项目控制部拟定合同草稿 项目管理中心初审合同草稿 项目控制部与与分包沟通、洽商合同、确定合同内容,项目经理参与分包沟通洽商 项目管理中心组织合同评审 管理中心主任/控制部经理审查签字盖章 项目控制部...


·维护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维护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维护服务合同注意事项 因维护合同涉及的可能有服务器维护、电梯维护、道路养护等诸多具体事项,应根据具体事项具体拟制合同细节。 合同主要架构可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项目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技术资料...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在生活中我们签订的合同也越来越多,当遇到需要签订质押合同的时候,那么你知道质押合同的定义什么,签订质押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呢?请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质押合同的定义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是怎样的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是怎样的 压缩天然气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部门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关于天然气的购销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 本协议书约定的买卖标的物为“压缩天然气”,英文简称CNG。 第二条 特定条款 ...


·赠与合同毁约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赠与合同毁约赠与人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赠与人应当继续履行,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标的物。当因可归责于赠与人的原因发生时,即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财产的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日常生活中,签署合同是非常普遍的民事行为,按照民法典规定,确保合同有效必须符合一定要件,包括双方出于自愿,意思表达真实,符合法律法规,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而有些合同是在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下面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


·单位出具辞退证明,还需要解除合同签字吗
      单位出具辞退证明,还需要解除合同签字吗 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无需签字 用人单位此类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即可,无需在原劳动合同上签字注明。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
      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您在贷款买房时,常常由于考虑到高昂的利息,有时手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会选择追加首付的方式,以降低今后还款时的利息。在这种情况下,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吗?如果需要变更合同的话,具体的流程应该是怎么样的,想必您十分关心吧。我们将对追加首付后需要变更合同的具...


·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如何处理?中介居间合同毁约在不存在的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之下的处理方式是支付违约金。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


·合同附随义务转移是否可以
      一,合同附随义务转移是否可以可以,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但是,附随义务具有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