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湖北省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湖北省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二、数额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三、相关费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2]综上所诉,不管在我国各地,只要涉及到子女的抚养费问题都是需要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来出的,双方离婚后若有子女那么就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子女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按照当事人的收入水平以及该城市的社会生活水平等因素而决定。
  
  
  


·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一、小孩抚养权变更要到哪个部门? 变更小孩抚养权应该先跟对方协商,对方不同意的可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抚养权的法定变更条件是: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


·子女抚养费承担方式是什么?
      子女抚养费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


·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解决纠纷的一些方式是比较多样化的,比如说民间方面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也就是调解,在诉讼方面就是民事诉讼饰,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的法律途径,当然在处理这个诉讼过程当中,有可能法院会做出一些错误的判决,这个时候需要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一、...


·离婚后才知道对方婚内出轨,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依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有忠诚义务,如果出现了婚内出轨等过错,无过错方是可能获得离婚补偿的,一般在离婚时主张,但如果离婚后才发现自己的配偶其实已经在婚内出轨,甚至已经和别人有小孩了,那这样的情况还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吗?一般而言是可以的,但还得先了解下与之相关的离婚方式、离...


·离婚后发现未分割的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在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遗漏的情况,而在离婚之后才发现这些财产是当时没有进行分割的。那对于这部分未分割的财产,现在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忽略了部分财产,或者因某种原因...


·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
      关于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这个问题,由国家国务院经国务院令所颁布一些法律法规中可以找到。此部法律对社会抚养费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约束和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保障了不同子女条件下所需执行的利益,以下内容就是法律内容的节选。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


·婚前按揭房离婚分割
      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可以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


·结婚后该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一、结婚后该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的标准,是在《劳动法》中作出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究竟这个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


·离婚起诉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钱?
      离婚起诉抚养费的标准是多少钱?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
      离婚分割财产不给怎么办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