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花种子购销合同怎么写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花种子购销合同怎么写 花种子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见附表 1)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达到合格产品。
  3、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包括安装 。
  4、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根据甲方要求 20 个工作日交货。
  5、产品货款的结算及验收:合同签订甲方预付总货款的 40%为订金(如遇甲方 无故退货,订金不退) ,货到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40%,乙方安装完甲方 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15%,余款 5%在甲方验收后三个内付清。
  双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换 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货到甲方不能按时让乙方安装的,甲方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 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对产品做出处理,甲方承担乙方的全部损失。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 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 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 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
  (代 表) :
  供货单位:
  (代 表) :
  年 月 日
   花种子购销合同的写法与我们其他合同写法类似,协议双方单位名称是必不可少的,注意的是,合同正文一定得说清楚约定内容、生效时间等,这是直接关系到协议双方的利益,如果没表达清楚或者有漏洞,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 一、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情况是什么 不动产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合同生效不代表物权就有变动,所以合同生效以后要对不动产进行过户登记才算是完成交付。 二、不动产物权变动情形 中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购房后我们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您很清楚,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我们所签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是必需的,任何人不能随便取消。当然,有些主客观的原因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效,那现实中究竟这个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


·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


·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1、审单付款 卖方即凭提单等有关单据向当地银行议付货款,货物装船乒。当议付行寄来单据后,经银行审核无误即通知买方付款赎单。如经银行配合审单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置。处置方法很多,例如:拒付货款;相符局部付款,不符局部拒付;货到检...


·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区别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区别 一、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居间委托人的权利 居间合同委托人是指委托居间人进行定约中介活动的人,包括法人、自然人。 (1)要求居间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居间合同订立后,委托人有权要求居间人将自己所知的有关订立合同的信息...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3、...


·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一、默示变更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典不承认合同的默示变更。所以默示变更合同的方式如果对方不承认,是无效的。 合同内容变更是指合同主体保持不变,在保留原合同实质内容基础上[同一性],使合同内容[合同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单方面 修改或篡改合同,对原合同...


·合同诈骗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合同诈骗罪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合同诈骗案件可以刑事附带民事。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


·一、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一、出租人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


·交易对方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的习惯做法能否作为填补合同漏洞的补充
      《民法典》所称交易习惯的认定强调该种习惯做法主观上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即习惯做法不能约束不知道该做法的对方当事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于将某种做法认定为交易习惯非常重要,是将一种普通意义上的习惯认定为交易习惯的基本依据。现行立法对认定交易习惯的主观要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