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扶贫房工程款拿不到怎么办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扶贫房工程款拿不到怎么办?
  
  
  拖欠工程款几年不付的,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对债权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拖欠的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工程承包合同所约定的,或以其它方式所约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在这二年中存在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情形,且甲方在诉讼中也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将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中应收帐款占流动资金的比例较大,而且逾期一年以上的占相当大的比例。面对此类问题,人们应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加以解决。下面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问题提出了一些策略。
  
  
  1、协商方式
  
  
  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然后,由主管领导、承包当事人及财务、计划人员组成谈判小组,与建设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或签订还款合同。
  
  
  2、调解方式
  
  
  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除协商外,还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因施工中产生种种纠纷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更应请政府主管部门、承担担保单位及劳动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仲裁。
  
  
  3、法律方式
  
  
  法律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仲裁,即就工程款拖欠具体事项到仲裁机关,请求仲裁。仲裁和协商、调解相比,虽成本较高,但却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二是诉讼,即向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工程款。这两种方式虽然具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但程序较多,时间较长,多数单位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愿采用。但如果决定采用,一定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因此,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收集、保存原始的文字资料。
  
  
  4、经济方式
  
  
  对于一些拖欠较久、清欠较难的款项,可以采取相应的经济方式清欠工程款。
  
  
  (1)贴现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应收账款形成或逾期后承包单位急需使用资金,而建设单位又无力偿还或不愿偿还的情况下,所采用的妥协赎买方式。不论偿还者以何种形式偿还欠款,以刺激付款人的付款积极性,同时,又满足了收款的资金需求。
  
  
  (2)买方信贷
  
  
  对于一些大型基础工程,可以争取银行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支持,以发包方的名义在完善担保手续的前提下,向承包方主办银行申请取得贷款,偿还工程款。
  
  
  (3)卖方信贷
  
  
  在建设单位一时无力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单位可以与建设单位协商,以承包方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到期由建设单位偿还。
  
  
  5、日常催收
  
  
  承包单位应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随时掌握各项目工程款的到位情况,一旦发现拖欠即及时派人催讨。对于拖欠数量较大、实践较长的项目,应成立清收小组,由专职清收人员和原经办人参加,并分解落实清欠目标和任务。然后,根据拖欠金额大小、拖欠实践长短、风险程度高低,确定一定比例的奖励标准,及时兑现。
  
  
  从事建筑领域的这些工作人员应该都知道,特别是财务人员,企业之间的流动率是比较大的,所以经常会发生这种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但是支付工程款跟扶贫房之间根本没有任何的关系,只要付出了劳动力,无论如何都不能一直拖欠工程款不给的,但是选择哪一种解决方法要根据拖欠工程款的实际情况了。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


·建筑工程法规有哪些
      建筑工程法规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法规有哪些 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保险误工费证明材料
      保险误工费证明材料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


·民工讨薪误工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
      民工讨薪误工费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 民工讨薪误工费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的。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


·劳动仲裁能拿到档案吗
      劳动仲裁可以拿到档案。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本身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离职后单位不给档案,这是可以起诉原单位来承担履行义务的。如果由于用人单位扣押档案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


·按规定工程质量怎么验收?
      按规定工程质量怎么验收? 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质量存在问题的工程就象是随时可能爆炸的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用利益造成巨大危害,因此,每一项工程完工后,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相关单位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逐项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那么,工程质量怎么...


·分公司劳动合同总公司盖章合法吗?
      分公司劳动合同总公司盖章合法吗?合法,公司法第31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


·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意外遇到工伤,那么第一时间肯定是要到医院接受治疗的。并且在治疗的同时也不要耽误做工伤认定,如果有用人单位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话,相对来说员工工伤认定的进展会比较顺利一些,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话,员工个人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
      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 建筑工程一旦投入社会,其工程质量时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出行,而在一项工程的形成过程中由于许多的因素成为了工程质量的隐患,导致施工队无法及时的发现并处理,那么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哪些影响因素呢?通过我们收集的相关资料为你解答。 一、工程质量形成过程有...


·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一、个人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行为人逃匿导致工资账册等证据材料无法调取或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有关工资支付等相关证据材料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及时对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应积极收集可证明劳动用工、欠薪数...


·一般劳务派遣有没有年终奖
      一般劳务派遣有没有年终奖?1、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劳务派遣关系必须要发年终奖,年终奖的发放劳动法律没有硬性的规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单位的自主权利。但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单位应该按照约定或规定发放。2、如果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约定年终奖,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