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安置费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安置费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退伍安置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二、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四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赞等也属于个人财产。
  
  
  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婚姻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置和使用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征求配偶的意见,如果在婚后双方出现了感情问题后,双方也是可以选择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不仅要将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割,同时也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如何起诉要求离婚
      很多夫妻都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然而此时就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了,而需要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书写李虎起诉状。那这个离婚起诉状怎么写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起诉要求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起诉阶段、答...


·离婚协议书中“净身出户”如何理解的问题
      “净身出户”,是指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因此,一方在离婚协协议书中自愿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从文义上理解,就意味着其自愿放弃要求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的意思。如果在...


·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要怎么办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当共有房屋被法院判归一方所有或者是双方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另一方又反悔时,就会出现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办理房屋过户的情况。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要怎么办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一方不配合过户要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


·不抚养父母是否构成遗弃罪?
      不抚养父母是否构成遗弃罪?一、不抚养父母是否构成遗弃罪 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满足,那么才能确定该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之后就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一)...


·第二次起诉不想离婚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不想离婚怎么办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原则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决离婚,第二次提起诉讼也不一定会被判决离婚,主要看证据是否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法律问题,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有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小孩可以共同有抚养权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


·一、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什么?上海小孩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夫妻婚前财产结婚多少年变共同财产?
      夫妻婚前财产结婚多少年变共同财产?夫妻婚前财产结婚多少年都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在1993年最高法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


·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在诉讼离婚中,要是调解失败的话,那法官需要依法作出判决。而此时夫妻最终是否能够离婚,需要看法官作出的判决,此时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判离婚情形,那么才会准许夫妻离婚。不过法律中对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判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