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案吗?劳动合同并不一定需要备案,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有的地方劳动局仍然要求劳动合同备案也是可以理解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二、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1、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二)劳动者身份证明;(三)《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二份)及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四)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五)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续订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六)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三份);2、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一》(一式五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二》及劳动合同书;(二)因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到期的劳动合同书 ;(三)因劳动者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辞职报告;(四)因辞退、除名等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送达凭证》;(五)因退休、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退休证明、死亡证明; (六)因企业改制、破产、并轨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部门下达的批复、改制方案和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一式五份)。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务合作关系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一定需要备案,但如果双方约定需要备案的,则可以进行备案。另外,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如果就劳务合作过程中出现了矛盾和纠纷,如工资待遇的情况发生矛盾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电力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1、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2、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3、工程总...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只有知道了对于事情的标准和要求,我们的才能够朝着标准和要求的目标,采取正确的行动。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领域,尤其是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会制定相关的标准问题来对于质量加以规范。那么,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的问题。 干砌石...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一、订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 (2)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4)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 (5)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 二、施工合同...


·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煤矿骨折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煤...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果要遇到一些危害的话,可能会受到公司的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到期,那么也就是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基本上是按照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这几天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纠纷主要就是当事人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同时还称为劳动争议,主要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内容而发生的纠纷。而且主要是一些民事纠纷,都是由合同和侵权造成的,那么劳动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对于劳动纠纷的案...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劳动者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


·我们都知道,在每个工程开始建设之前,都会有一个工程队将其承包
      我们都知道,在每个工程开始建设之前,都会有一个工程队将其承包,然后这个团队负责工程建设里面大大小小的活儿。有承包的工程队,自然也就有发包的人,这个发包的人其实也就相当于工程队的雇主,工程建设的质量好坏自然也跟发包人的利益息息相关。那么发包人在工程建设中有什么作用呢,下面我们就来了...


·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当一项工程完工的时候,是要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的。但是由于资金问题,有的开发商往往无法一次性结清价款。很多人就有疑问,如果无法结清,那么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工程欠款利息最高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辞退员工就必须给补偿吗?
      辞退员工就必须给补偿吗 一、辞退员工就必须给补偿吗 辞退员工需支付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但是如果再问您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