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请求权是男女双方都享有的权利。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实破裂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请求权是男女双方都享有的权利。如果男女双方感情确实破裂,那么双方都有权利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一方在坐牢的话,可以起诉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一方在坐牢的话,通过协议解除婚姻的方式,可能性就很小,所以如果双方还是想离婚的话,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是由于一方,正在坐牢,没有在住所地,所以需要先确定受理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1.对于正在服刑的人员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是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是谁起诉离婚的,一般是由起诉离婚的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原告住所地跟经常居住地不是一个地方,那么就是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的认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是指原告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一年以上的地方除外。2.在我国结婚是一项权利,离婚也是一项权利,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的原则。只要男女双方同意,而且达到了法定的年龄,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况,那么就是可以领取结婚证,进行结婚登记。3.如果夫妻双方确实感情已经破裂,双方都享有离婚的自由,法律并没有进行过多的限制。一方在坐牢,并不意味着他的权力被完全的剥夺,所以,如果想离婚的话他的权利还是受法律保障的。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1.一种是双方协议解除婚姻关系,然后去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2.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在坐牢的人,跟普通公民比起来,在结婚方面并没有其他的特别限制,同样享有一样的权利。如果在坐牢的人与其配偶一方自愿离婚,只需夫妻双方去进行婚姻登记,同样也是能解除婚姻的,但是由于正在坐牢的人,身份比较特殊,所以,他需要向监狱申请,办理一定的手续,需要监狱的工作人员陪同去办理。一方坐牢,另一方起诉离婚,被判处刑罚,处于服刑期通常会成为法官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法律依据。由于一方在做坐牢服刑,夫妻双方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这时候,双方的感情可能比较不稳定,如果其中一方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般是会允许的。当然,最终的判决依据还是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如果感情并没有破裂,仅仅是以其中一方坐牢为理由请求离婚,法院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一方在坐牢的话,在离婚诉讼时就没有办法做到双方都出庭,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延期审理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必须要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的理由没有出庭,是可以申请进行延期审理的,当事人由于在坐牢,没有办法,参加庭审,这可以说是一个正当的理由,所以可以进行延期审理。坐牢并不影响其处分自己婚姻权利的自由。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我国现在非常重视依法治国,所以国家对于公民的权利保护力度也是比较大的,当公民在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中受到国家的工作人员对权利侵害的是可以依法向国家申请国家赔偿的。对于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呢也是有具体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指国家承担赔...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不出庭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主要就是原告与被告,其实也就是具有夫妻关系的男女。通常都是因为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从而才会进行诉讼离婚的。但要是此时,一方当事人或双方都不出庭的话,那么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原告不出庭怎么办 1、诉讼代理人...


·农村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平均分配
      农村二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平均分配,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和一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区别不大,然后再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


·国家赔偿法精神赔偿是否存在?
      法律的不断完善,以至于国家赔偿这个法律出台,也正因为有这个法律的存在,以至于保障了公民们的生活。然而国家赔偿法精神赔偿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在人们心目中留下了一个疑问。接下来就为您介绍国家赔偿法中是否存在精神赔偿这个说法,希望能帮助到您了解更多有关这个问题的知识。 一、什么是国家赔...


·办复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男女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复婚根据《婚姻法》规定,当事人复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2、离婚后未再婚。3、自愿恢复夫妻关系。二、申请复婚的手续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
      离婚时有哪些少分财产的情形?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


·离婚双方能不能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双方能不能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的,双方离婚后,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协商共同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


·评估机构无法入户调查,影响政府征收补偿标准吗?
      1. 再审申请人李秋胜因诉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泰安市政府)房屋行政征收补偿及山东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山东省政府)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鲁行终1067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由审判员王振宇、审判员张艳、审判员李纬华组成合议庭,对本案...


·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及情况?
      夫妻离婚时,抚养子女方可向不抚养子女方收取一定数额的子女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但判决的抚养费可能无法支持现实生活中子女的实际花费,因此需要提高抚养费数额,以下是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和可以申请增加抚养费的情况: 1.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标准 根...


·在我国没有结婚证孩子应该会给谁抚养?
      就算两个人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是没有结婚证,这种情况下生下来的孩子在法律的角度上统一都是属于未婚生子的。没有结婚证就是等同于之前一直以同居的关系居住在一起,所以分手以后肯定要将这个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解决好的。那么,在我国没有结婚证孩子应该会给谁抚养? 一、在我国没有结婚证孩子应该会给...


·哪些人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一、哪些人有权要求国家赔偿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二、13种情形受害人有权获国家赔偿 司法解释规定,解除、撤销拘留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