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检测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瓮福集团子公司合同管理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及附属合同、变更协议、结算协议、解除协议、仲裁协议、纠纷处理协议、合同终止协议等,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2)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3)合同管理检查考核由综合部负责。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建立并不断完善合同台账,适应公司管理需要。
  (2)合同对方资信调查资料是否完整详实,是否不定期更新、归档和建立台账。
  (3)是否对所有合同指定经办人员负责,执行情况全面跟踪。
  (4)合同比价材料是否全面、完整和真实,是否建立询价记录台账。
  (5)购销合同所涉及的金额超过合同对方注册资本金的50%,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或是否取得有效担保。
  (6)与营业期限即将届满的公司签订合同,且合同履行期限可能超过该公司营业期限的,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
  (7)与主要资产、生产设施是向第三方租赁而非自有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是否得到业务分管领导的批准。
  (8)是否与违约记录较多、行业内声誉较差的供应商或客户签订购销合同。
  (9)是否与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或者是否与主要经营实体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签订业务合同。
  (10)是否存在随意拆分合同的情况。
  (11)是否严格执行《合同审核管理办法》规定。
  (12)是否存在委托代理人超越授权权限、范围、时间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情况。
  (13)是否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台账。
  (14)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是否签订书面协议,是否按照协议履行有关条款。
  (15)是否按照瓮福集团要求每月5日前上报合同台账及合同副本。
  (16)发生合同纠纷时是否按照规定3个工作日内及时全面的向综合部书面备案。
  (17)当收到发生合同纠纷的情况后,综合部是否按照规定3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瓮福集团内控部书面备案。
  (18)是否未经合同对方单位授权(不含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将合同价款支付给合同对方单位承办人员等任何自然人。
  (19)合同款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支付。
  (20)合同约定扣款条件成立的是否按扣款后的余额支付。
  (21)工程合同结算有竣工验收报告,采购合同结算是否有产品的验收单、质检报告。
  (22)施工、技改等合同条款中是否明确约定电费、垃圾处置费等事宜。
  (23)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移交合同档案资料。
  (24)合同承办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每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清理、整理、总结和评估。对合同签订审核完整率、实际履行率、变更率、协议解除合同率、其他形式解除合同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合同争议解决率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于12月10日前将统计、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综合部。
  (25)综合部是否按照规定每年对全公司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清理、整理、总结和评估。对合同签订审核完整率、实际履行率、变更率、协议解除合同率、其他形式解除合同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合同争议解决率等进行统计分析,并于12月31日前将统计、分析及总结材料报瓮福集团内控部。
   3、综合部采用现场查看和调阅资料的方式检查考核合同管理情况,各单位须积极配合和支持。
   4、考核与奖惩
  (1)综合部每季度和年终集中开展合同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结果从绩效考核中兑现。
  (3)对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到位,且未造成经济损失或企业信誉损毁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度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4)对未按规定落实以下工作的,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合的关于检测合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以及知识,合同的合法性关系着签署双方的利益,如果签署了不合法的合同,对于签署的双方都是一种利益损害以及法律侵犯,检测合同对于合同合不合法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建立合法合同,合法进行交易。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法律允许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还有如下意义:义务的内容不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要较无偿合同中之注意义务为重。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


·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怎样的后果
      租赁关系中,一方作为出租人而另一方作为承租人,此时不管是哪一方都有自己实际需要履行的义务,当然了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会享有相应的权利。若有违反租赁合同的情形出现,此时就会产生不利的后果。那么出租人违反租赁合同有什么后果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出租人违反租赁...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以及赠与合同如何撤销 一、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一、货运合同承运人注意的事项 1、承运人承运货物时,应对托运人填交的托运单进行查核,并有权在必要时会同托运人开箱进行安全检查。 2、承运人应按照货运单上填明的地点,按约定的期限将货物运达到货地点。货物错运到货地点,应无偿运至货运单上规定的到货地点,...


·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1、定金合同成立。 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追讨怎么解决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租金追讨怎么解决建议您在租房合同到期以后要及时的续签合同的,因为租赁合同到期但是却不续签合同存在诸多的法律风险。有人可能就遇到过这种情况,租赁合同到期以后没有续签,但是承租人也没有搬走,就是拒绝给房东支付租金。房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就必须要知道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一、什么是要是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


·解除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解除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解除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具体内容应包括: (1)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事实。 (2)当事人违约等导致发生合同解除权的事实。 (3)合同中约定的合同...


·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购销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约金可以分为两种,即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直接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在《合同法》施行前,有关买卖合同的法律及条例中都有逾期付款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属法定违约金,如1993年9月2日公布的《经济合同法》第...


·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一、诈骗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1、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不同:在侵犯客体上,诈骗罪只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是简单客体;而合同诈骗罪除了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外,还侵犯了市场交易秩序和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因此侵犯的是复杂客体;这也是为什么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而合同诈骗属...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
      合同法51条与司法解释是什么?1、合同法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百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最高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时,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