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土地是人们生存的根本,使用权的归属至关重要,在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才能将土地使用权合法的赠与呢?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起草?跟着好好学习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赠与人)当事人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偿地给付另一方(受赠人)当事人而达成的协议。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名称。
  
  (2)赠与使用权上地的位置、面积。
  
  (3)赠与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
  
  (4)受赠人负担的义务。
  
  (5)土地增值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6)土地用途。
  
  (7)违约责任。
  
  (8)解决纠纷的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问、地点。
  
  (10)双方当事人的开户银行。
  
  (11)双方法人印章和法人代表的签字或印章。
  
  (12)原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条件。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义务
  
  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二项:
  
  ①按合同约定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受赠人,并协助办理有关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②赠与人应保证土地使用权的真实、完整、合法,即应保证土地使用权无瑕疵。
  
  四、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受赠人的义务
  
  由于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所以,受赠人一般不对赠与人承担义务。但是,受赠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承担赠与人在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所应承担的义务。
  
  五、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范本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为甲方料理家务,乙方为此无法正常工作,作为报酬和补偿,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为:因乙方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主体资格,因此该房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赠与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 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方购买此房产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甲方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产权,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该赠与 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 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在这里我们提醒各位在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中,将赠与土地的相关内容表述详尽,以免后续发生一系列不必要的纠纷。然而每个土地使用权赠与的情况都不尽相同,范本并不能完全的适用于每一个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当出现问题时及时的联系的律师们,为您第一时间解决疑惑。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十分重视房产证而忽略了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是不对的。土地使用权证也是房子的一个重要证件,购房者应该妥善保管,一旦丢失,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就不能完成二手房正常过户。现实中,人们将土地使用证丢失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


·2023青海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青海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1817是什么?2018青海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


·土地使用权死亡死亡时可以作为遗产吗?
      土地使用权是经过法定程序向国家或者是集体依法申请而获得的,在土地的使用期间作为使用权人我们有权利对该土地进行合理的使用、收益,但是不得随意的改变原先土地的用途,作为一项合法权利,当土地使用权人死亡时,该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遗产来处理,土地使用权死亡子女继续享有在法律上有没有依据。 ...


·在杭州房地产他项权证的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在杭州房地产他项权证的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一、在杭州房地产他项权证的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 二、房产抵押合同应该怎么写? 房地产抵押借款...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带动了建筑行业的繁荣。建筑行业本应该是一种重质量轻数量的行业,但为了纯粹的经济利益,建筑行业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建筑的质量及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筑法实施细则多次修改,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作出规定。下面我们...


·二手房土地证过户费用是多少
      现在人的理念变化的很大,也有可能是房价太高,很多人选择了购买二手房。所以就有一个二手房土地证过户的问题。很多人是第一次接触二手房买卖。不知道二手房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多少,那么二手房土地证过户到底需要多少费用呢? 一、二手房土地证过户到底需要多少费用呢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征用土地过程中房屋拆迁补偿及附属设施补偿和统一安置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和用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6年期满后怎么办? 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


·一、重婚罪在户藉地报警吗?
      一、重婚罪在户藉地报警吗?如果是告女方,就应当在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报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


·加油站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规定有哪些
      加油站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规定首先加油站是作为商业用地而存在的,其次在一般的情况下,其使用的期限最高是四十年,但是由于各个地方政策的不一样,使用的期限也不一样,因此还需要看当地政策,最后加油站建设用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这个各地标准不同,主要依据各地的地方法规或土地出让的行政规定。只规...


·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
      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在我们国家土地的使用用途和年限都是有限制的,比如商业性用房、住宅用地、建筑用地等这些用地都是有严格的使用年限的,为什么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在中国,购买的商品房一般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我们买的房子和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土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