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处理是怎样的?
  
  结婚的收入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共同财产一般会被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夫妻必定有财产,不管是一方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现行婚姻法关于财产的有关规定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新修订的婚姻法对这一关系做了重要的补充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完善了原有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
  
  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又称补充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设置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在共同生活中的经济需要,解决在夫妻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约定无效等情况下的夫妻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法定财产制是法律预先设置而仅在无财产制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是对约定财产制的必要补充。
  
  只要存在婚姻关系,就必然存在夫妻间的财产法律关系。婚姻关系当事人要么选择事先约定夫妻间的财产关系,要么就直接适用法律关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定财产制的适用也是当事人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种选择。因此,法定夫妻财产制是一种普遍适用的财产制度。
  
  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从上述新规定可以看出,修订后的婚姻法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上沿用了婚后所得共同制,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合并为共有财产,夫妻双方按共同共有原则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婚姻关系终止时才予以分割。共同财产制符合婚姻生活共同体的本质特征,有利于保障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往往是妻方)的权益,实现夫妻家庭地位事实上的平等。采取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国家,又分别采用一般共同制、劳动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等不同共有范围的共同财产制。一般共同制,指夫妻各自的财产,不论是还是婚后财产,一律属于夫妻共有。巴西、荷兰等国以此种制度为法定夫妻财产制。劳动所得共同制,指仅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收入作为共同财产,其他财产仍旧归个人所有。婚后所得共同制,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财产仍归各自所有。法国的法定财产制即是婚后所得共同制。
  
  我国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这次婚姻法修订并未对此加以修改,而是将这一制度贯彻得更加彻底(取消了司法解释中的转化共有财产)。这样做是有充分理由的:首先,婚后所得共同制在二十年的婚姻法律实践中已经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适用这一制度,我国绝大多数家庭的夫妻财产归属是明确的(实践中的夫妻财产纠纷多因共有而引起,并非因共有财产归属不明才产生)。其次,婚后所得共同制充分考虑到男女双方在经济收入和承担家庭义务等方面的实际差距,体现了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再次,婚后所得共同制将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作了严格界定,有利于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那些法定的共同财产,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前,必须通过协商或者是诉讼的方式确定归属,一般来说,若是由法院判决,共同财产就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若是一方实施了家暴的行为,或者是为了避免财产分割而转移财产的,不能参与财产分割。
  
  


·在我国父母包办婚姻警察管吗
      其实在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婚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在我国的离婚率上也是非常高的。但是无论如何,婚姻自由的观念不仅仅是您习惯上的观念,也是受我国婚姻法保护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父母包办婚姻警察管吗? 一、在我国父母包办婚姻警察管吗? 中...


·夫妻财产什么是共同的2023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权利还是义务
      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 1、一、父母、继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有老弱病残的情况下,要求子女、继子女抚养的权利; 二、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生; 三、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


·未婚生子如何上户口?
      未婚生子如何上户口? 一、未婚生子如何上户口 未婚孩子的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


·结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配?
      结婚5年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如何分配?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


·父母离婚必定对方来说都是不小的事情
      父母离婚必定对方来说都是不小的事情,但对于孩子来说更是顶天大的事,不过现实点看,最重要的还是能够给多少抚养费这件事,毕竟关系到孩子日后的生活,那么重庆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呢?大概是要给到一个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有...


·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孩子归谁
      要看具体情形。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
      家暴离婚财产怎么分?一、家暴离婚财产可以按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分割: (一)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


·单方起诉离婚满足什么条件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的,此时夫妻一方可以单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单方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具体的程序又该怎么走?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单方离婚条件请参考《婚姻法》相关规定: 《婚姻法》...


·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如今,不少人会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委托律师来打官司,这样一方面是可以减少自己的麻烦,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帮助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但聘请律师提供帮助也是需要支付费用的,那一般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


·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如何规定?
      家庭暴力离婚探视权如何规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