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农村投毒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目前我们国家的刑法中不再用投毒罪这个名称了。2002年时两高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该罪名。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必须是投放的危险物质足以危害社会不特定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才可以比如: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如果只是将毒物投放于特定人食用的物品中,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而不会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另外,该罪属于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且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可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了。
  
  如果投放危险物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投毒的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3、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要件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其一,行为人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害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其中,毒害性物质是指含有毒质甚至腐蚀性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西梅脱、硝酸、硫酸、1059剧毒农药等;放射性物质是指通过原子核裂变时放出的射线发生伤害作用的物质,如镭、铀、钴等放射性化学元素;传染病病原体是能够引起疾病的微生物和寄生虫的统称,如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菌、病毒。鸦片、大麻、吗啡等虽然也是毒物,但不包括在投毒罪的毒物之中;
  
  其二,投放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该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或严重损害后果。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本罪是危险犯,其成立并不需要出现不特定多数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财产遭受毁损的实际结果,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存在即可。如左某因工作和家属安排等问题与领导龙某发生矛盾,由对龙的不满情绪发展到投毒报复。某日,左某从家里存放的三种农药中选择了毒性较低的杀虫咪,用青毒素瓶装了一瓶,趁龙家无人之机,投放在龙家的饮水缸里。由于龙的妻子及时发现,未造成后果。此案中,左某由不满发展到投毒报复,主观上具有投毒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农药杀虫咪投放到龙家水缸内的行为,由于龙某上有老母下有妻女以及亲友等。这些人(还包括家禽、牲畜等财产)都可能受到毒害,因此,左某投放毒物的行为虽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以及家禽、牲畜等财产的安全,已构成投毒罪。即其行为针对的并不是龙某一个人,而是不特定的多数人。
  
  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毒物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场所释放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
  
  因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危险犯,所以在立案标准上,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且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可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了。而犯此罪,根据是否有造成严重后果,对行为人的处罚也不一样,若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处3-10年有期徒刑,若是造成了严重后果则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聚众斗殴罪与结伙斗殴的区别是什么?
      相信您都听过聚众斗殴和结伙斗殴,可是不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其实聚众斗殴和结伙斗殴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它们的法律责任也是有所区别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聚众斗殴罪与结伙斗殴的区别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聚众斗殴 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


·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从事此种活动。核材料的走私比之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性质更为严重,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侵犯性更大,因而法律把这些走私活动作为走私犯罪的首要打...


·被公安行政拘留20天严重吗
      被公安行政拘留20天严重吗?是比较严重的,行政拘留在行政处罚中是最严重的处罚方式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要行政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


·无证驾驶撞人骨折没钱赔怎么判刑
      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也越发的频繁。在交通事故责任人中有一部分是无证驾驶者,无证驾驶者在交通肇事中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当无证驾驶撞人骨折没钱赔怎么判刑?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无证驾驶撞人骨折没钱赔怎么判刑。 我国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的刑事犯罪来讲,法律中规定的都是由自然人构成,并且这里的自然人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被认定构成犯罪。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只能是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大多数犯罪。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罪名,此时对犯罪主体的要求也是较为特殊的。就拿...


·三个罪名能缓刑吗
      三个罪名可不可以判处缓刑,主要看所犯罪名的处罚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判处缓刑。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一、损毁非法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吗? 损毁非法财物一般是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公私财物”只能是合法财产或依法属于私人所有的财产,不包括非法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


·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行为人为了达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威胁、要挟的手段,强行向被害人索要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对于敲诈勒索罪的处罚规定,主要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共有三档量刑。第一档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淡出罚金。犯敲诈勒索罪被判这一档刑罚的,按照法律规定,是...


·刑法上网络诈骗400元可以立案吗
      刑法上网络诈骗400元可以立案吗?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网络已经慢慢渗透了人们的生活,网络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好处,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并不是所有的网络生活都是安全的,现在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诈骗也越来越多,有人问道网络诈骗400元可以立案吗?现在就由我们来告诉您网络诈骗的...


·抢劫没有抢到钱财会判刑吗
      抢劫没有抢到钱财会判刑吗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甚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