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债务人部分还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部分还款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关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中明确说明了,如果义务人因履行相关义务导致义务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并根据中断的时刻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具体的诉讼时效认定,和还款中断的应当由司法机关作出明确的认定。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


·相关的债权人转让有哪些类型
       一、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 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


·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么
      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么夫妻间相互债权债务存在么 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能会...


·欠钱不还就打算当老赖怎么办
      欠钱不还就打算当老赖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就打算当老赖怎么办? 欠钱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


·欠债不还是否可以直接扣押对方的店铺
      欠债不还是否可以直接扣押对方的店铺 一、欠债不还是否可以直接扣押对方的店铺 欠钱不还,债主讨债是合法的,但是,在讨债过程中应注意不要违反法律,否则最后就会变成“没理”的人。如果对方不肯还钱,直接占有对方的财物的,属于非法占有,实际上构成侵权。所以,债主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千万不...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保险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条款作为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其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的利益。但在保险经营实践中,由于我国法律尚未对制定免责条款规定强制标准和范围,而保险人在制定保险条款时经常会扩大免责条款的运用。保险合同免...


·洛阳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洛阳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一、洛阳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


·欠债不还起诉以后法院的流程是什么?
      欠债不还起诉以后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欠债不还起诉以后法院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起诉:准备2份起诉状 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


·公司法借款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借款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公司法对于公司运营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公司经营活动受到公司法的约束。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也规定了借款担保的一些事项,但是许多人都不知道公司法借款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


·在我国换公司法人可以贷款吗
      实际上所谓的换公司法人就等同于公司因为合并或者分立而产生了质的转变,公司法人如果换了以后整个债务债权关系也会随着公司法人的更换有所改变的,公司法人有可能更换了以后相应的贷款就是需要独自承担的。那么,在我国换公司法人可以贷款吗?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的这篇文章中进行介绍。 一、在我...


·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如何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务到期担保人无力偿还怎么办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然后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担保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只能暂停执行。如果担保人名下有房产,汽车,等财产。那么法院有可能对其进行拍卖,以此来履行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二、担保责任的承担保证责任的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