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请求离婚时补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
  
  (1)夫妻双方采取约定的分别财产制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能够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双方婚内财产是明确约定好分别所有的,即在约定财产制下,才有协商是否能多给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可能;如果夫妻财产是采用法定财产共同制或者约定财产共同制,那么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2)必须明确约定是分别所有。依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内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一旦否则没有约定好的,依据我国婚姻财产的惯例,一般会将双方婚内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转化为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没有明确约定为分别所有,而是约定共同所有,依然不会有补偿问题。
  
  (3)明确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方式有必须是双方书面协商,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一方为照顾家庭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
  
  依据规定,如果离婚时夫妻已经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这是因为往往都是在家里照顾家人、照料家务的一方经济比较薄弱,没有较多的经济来源,因此为了肯定这一方为家庭更多的付出,为了表达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使经济地位较弱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享有经济上的补偿,如果符合《婚姻法》第四十条条件的即可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3、双方已经离婚
  
  最后,离婚经济补偿当然是建立在已经离婚的大前提之下的,没有离婚的话,也是不存在补偿的的问题的。离婚的方式包括:
  
  (1)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
  
  (2)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二、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起诉离婚请求赔偿有主体要求和客观情形的限制。主体必须无过错方,即过错一方不能起诉离婚请求赔偿。客观情形即对方具备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中的一种或多种情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时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经济补偿与离婚损害赔偿其实是不一样的,一般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作出损害赔偿,都是给予对方在婚姻关系期间有法定过错情形,并且夫妻是因此导致感情破裂,从而解除婚姻关系的。若是离婚经济补偿的话,并不要求因为一方的法定过错情形而导致夫妻离婚。通常是一方在婚内照顾家庭和老人、孩子付出了较多义务。
  
  


·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起诉离婚后如何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上述规定是基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和培养夫妻感情而...


·最新婚姻法礼金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自古以来,结婚是需要定金来作为男方与女方的一个赠与,而如今采取的是我并不是一个小数目,特别是对于家庭经济状况一般的来说是很大一笔资金,这笔资金但离婚时候就会出现纠纷,在《民法典》中有关于彩礼的相关规定和说明,那...


·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如何争取?
      离婚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还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关于抚养权的分配可不是随意,要参考多方面的标准进行分配,而且还要参考孩子的个人意见,何者更能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抚养权就给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如何争取?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


·申请国家赔偿证据材料有什么?
      一、申请国家赔偿证据材料有什么? 申请国家赔偿证据材料主要有: 1、国家赔偿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书或逾期未答复的证明材料; 4、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或逾期未做答复证明材料; 5、 其他申请赔偿材料。 国家赔偿...


·家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
      家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 一、家庭暴力的类型有哪些 1、以施暴者与受害者的相互关系为依据,家庭暴力可分为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父母子女之间的家庭暴力以及其他亲戚间的家庭暴力。 2、以被侵犯的权益为依据,家庭暴力分为: (1)侵害生命健康权的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溺、弃、残害。所谓溺...


·结婚离婚再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结婚离婚再结婚需要离婚证吗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规定,办理离婚再结婚的内地居民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三类材料才能办理再结婚的登记,具体包括: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再婚的一方...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老婆离婚了不要孩子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 在一种情况下确实是既不用抚养孩子也不用支付抚养费的,那就是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


·现在国家对于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还是要不断的有所加强的
      现在国家对于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还是要不断的有所加强的,而且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活这也是作为国家的战略部署当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可是民生最关键的当然就是来自于自己当前的劳动关系的,所以宣传并且普及劳动关系知识是很有必要的。有些劳动者特别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和注册地不一致是...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四)全文内容有哪些? 目前我国没有相关部门没有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四)的内容,目前对于婚姻法中相关问题的最新司法解释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是全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吗?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吗?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由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


·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价值观也在不断的变化,离婚率也越来越高。离婚涉及到的争论最多的就是财产的分割,离了婚双方都想更多的占有之前的共同财产。男方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也是您考虑比较多的,如果男方在婚姻维系期间,存在过错的行为导致离婚,那么,财产的分配也将会倾向于女方,具体怎么分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