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或解除劳资关系呢?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或解除劳资关系呢?
  
  1.停薪留职:如果单位没有职位或无法安排工作,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无薪和停留”期间,不得将其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单位的工作期。
  
  2.放长假:如果由于单位原因长假的员工没有职位或无法安排工作,他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长假”期间,计算经济补偿的单位的工作年限。
  
  3.长期病假:如果长期病假的员工在医疗期满后返回原职位,雇主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如果不能从事原先工作或者从事单位另安排的工作,可以依法予以解除。根据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
  
  4.哺乳期:如果您的哺乳期间太长,导致逾期。逾期时间不作为计算经济补偿的单位的工作年限。
  
  5.挂名、挂靠:如果员工不为该单位提供正常劳动,且单位不支付劳务报酬,则用人单位不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6.脱产学习:如果单位同意不工作去学习,学习期间不返回单位,逾期不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期。
  
  7.因私事出境:归国华侨的员工可以申请事假。在香港和澳门,假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你出国,假期不得超过6个月,续约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假期是从离开工作的日期开始计算的,如果超过假期限制,将自动辞职。
  
  8.出国定居:如果由于出国定居而暂停劳动合同,雇主将不支付经济补偿或生活补贴。有了相关证明,个人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退还的基本养老金可以一次性支付给工人自己,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9.协议保留关系:与单位协议保持劳动关系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限期召回或者依法终止劳动关系。该协议不计算劳动关系保留期间经济补偿支付的工作年限。如果您未在限期内回到岗位,您将自动辞职。
  
  10.未经同意擅自离职:对于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员工,雇主应按照旷工处置。对于经常缺勤,受到教育批评,缺席15天,一年内缺席30天的,用人单位应当除名,终止劳动关系,不予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
  
  即使您是兼职工作者,只要您找到工作并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您必须与雇主签订书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便您自己获益,因为您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或生活补贴。
  
  1:劳动合同双方同意解除。
  
  雇主发放经济补偿。对于本单位的每一年全年工作,将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工作时间少于1年,则计算为1年。
  
  2:在对其他职位进行某些培训或调整后,工作不合格仍然不能胜任。
  
  经济补偿基金按上述标准发放,但雇主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
  
  3:疾病或非工作相关的伤害。在医疗到期后,不能在原来的工作或单位安排的工作。
  
  除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金。如果您因疾病或非工伤而退职或退休,并享受过退休、退职补偿,您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订立时,“签订”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未能履行。当事人未能就变更达成协议,雇主终止劳动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会有各种各样的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比如拖欠员工工资、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 1、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法只是禁止用人...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
      生活中,建设工程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劳务纠纷案件并不少见,但是建设工程纠纷涉及的内容广泛、法律法规比较多,一些案件的处理非常不顺利。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这方面的相关内容,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解析建设工程劳务纠纷处理常见问题: 一、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需要考...


·工伤被抚养人生活费怎么计算?
      现如今因受公伤失去生命的人非常的多,而且很多时候都是无法避免的。现在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父母或孩子因为工伤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自己成为被扶养人的时候,是可以依法拿到被扶养人生活费,解决生活、经济上面面临的困境的。而且生活费的金额不是随便给的,是有相关的条件计算出来的,那么工伤被抚...


·劳务合同规避劳动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劳务合同规避劳动合同如何规避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1、工资成本增加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


·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
      拖欠工资可以不上班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如果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应当继续上班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
      一、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这样可以吗? 员工在病假期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视员工的伤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依据计算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编辑本段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是可以补签的。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是可以补签的。 一、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同时,也会给劳动者发工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给劳动者发工资的同时,也会给劳动者发工资条,这就是记账凭证,也是法律的要求。那么,在实践中,您知道工资条有哪些用处吗?而要是劳动者的工资条弄丢了,此时又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资条有哪些用处 工资条是劳动仲裁的证据之一。市社保局劳...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没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工资,需要怎样办理
       一、如果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怎么样去讨回工资?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如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提供以下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下发载有劳动者姓名的各种文件:通知、工作任务、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这些证明材料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
      如果是无固定工作监护人职务怎么填? 一、职务填写 没有工作,那么填“无工作单位”是正确的。无单位就不写,无单位当然无职务。 有工作的人不一定有单位。 按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指标解释规定:“单位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发生负债、从事经济活动并与其他实体进行交易的经济实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