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问题应该是他们在工作期间最关心的问题了。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问题应该是他们在工作期间最关心的问题了。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会以种种名目降低员工的工资,也就所谓的调薪。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能够随意降低工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能够随意降低工资吗
  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既然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每月工资为1600元,只要劳动者履行了劳动义务,该公司必须按劳动合同履行支付全部工资的义务。
  单方降低工资实际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严重违法、违约的行为。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见未经过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该公司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故用人单位不能无故单方降低劳动者的工资。
   二、公司不发工资员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法第38条及第47条的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根据上文中关于企业法律责任的阐述,劳动者还可在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要求企业加发相当于其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综合起来讲,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1)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上述事项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金额没有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那么仲裁裁决仅对企业具有终局效力,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关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金额超过了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那么仲裁裁决对劳动者和企业都不具有终局效力,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企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劳动者除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受理之后,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律要求的,人民法院将在受理之日起15内向企业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企业在收到支付令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被法院支持导致法院裁定支付令失效的,劳动者也不是全无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的规定,只要劳动者手里有企业的工资欠条,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用在此之前先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企业在收到支付令之后超过15日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单位能够随意降低工资吗?答案是否定的。实践中,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或者是拖欠克扣工资的行为都有很多理由。如果用人单位拖欠甚至不发工资的时间很长,势必会影响到劳动者的正常生活,作为劳动者,此时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
      关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集中于以下几个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


·职工如果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辞职的,这肯定是允许的。此时需要事先
      职工如果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辞职的,这肯定是允许的。此时需要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然后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那要是职工不辞而别的话,那么此时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职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该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遇到职工不辞而别时,应依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实际...


·事假怎么扣工资?
      一、事假怎么扣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至于单位扣工资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计算方法供参考:1、日工资数:日工资计算方式为:基本工资/21.75,可以算每天的实际工资数。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是当月拿到的实际工资。月计薪天数为21.75,而不是2...


·工程款打到私人账户犯法吗
      是犯法的。工程款打到私人账户的做法是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以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把工程款打到个人帐户的行为,违反了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第六十七条:未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个人持票人,可以向选择的任何一家银行机构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时,应在汇票背...


·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包括什么
      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在我国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是需要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费。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算是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那么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有那些呢?就由网站的我们为您做一下具体的介绍吧。 一、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之一: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暴力”是指对劳动者实施捆绑、拉拽、殴打、伤害等行为。 1、辞职权:《劳动法》第31条规定:...


·调整工作地点需兼顾合理性、合法性
      调整工作地点需兼顾合理性、合法性 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此,原则上变更工作地点,应当经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但同时不能因此完全否定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但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劳动者利益。用人单位合法的...


·河南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是我国劳动大省,建筑工人众多,一些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后,要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属于工伤的,再到相关部门进行工伤鉴定,明确伤残等级,这样工人就可以凭借工伤鉴定书领取伤残补助金等。那么,河南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河南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


·微信作为当下最流行的聊天工具之一,在加强各地人们之间联系方面
      微信作为当下最流行的聊天工具之一,在加强各地人们之间联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近几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将目标指向了微信用户,开始利用微信实施诈骗。现实中曾在微信中受骗的用户不计其数,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贪图一时的利益,微信诈骗是一种新形式的诈骗模式,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去面对,对于微...


·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
      员工在企业工作,如果双方产生劳动纠纷,会需要劳动保障部门的介入,解决双方的争议。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有些员工在入职之后可能并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那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通过以下的文章进行了解吧。 一、社保能判定劳动关系吗? ...


·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通常,我们是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那要是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呢?很多纠纷的处理都需要先确定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 一、没签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如果未订立书面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