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烟草非法经营罪烟草无罪辩护如何写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烟草非法经营罪烟草无罪辩护如何写?内蒙古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作为的辩护人出庭参加今天的庭审。庭审前辩护人认真查阅了案卷,会见了被告人,结合刚才的庭审,辩护人对被告人销售烟草的行为及数额不持异议,但认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理由如下:一、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国家专营的商品一定是真品,不包括假冒伪劣商品。如果是假冒伪劣商品应当按照《刑法》第140条规定按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卷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140条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可以看出法律规定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另行定罪,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本案中销售烟草的真假是定罪的关键,和被告人有无专卖证没有任何的关系。有证或无证不是定性的条件。二、本案的证据存疑。本案中被告人销售的烟草既有真烟,也有假烟。既可能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也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是这两个罪的销售数额都需要达到五万元以上。辩护人在查阅本案案卷时并没有看到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销售6万多元的烟草有多少真烟有多少假烟,事实上被告人销售出去的烟草作为一种消耗品已经无法确定真烟的销售数额和假烟的销售数额。如果被告人销售的烟草中真烟数额达到五万,可以认定被告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认定假烟的数额达到五万,可以认定被告人构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如果两罪的数额均不能达到,那么被告人不构成犯罪。辩护人认为公诉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存疑,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存疑无罪的原则,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三、被告人主观上并不具有犯罪或违法的故意,被告人在微信上销售烟草前,在广场也进行了公开销售,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告诉其是一种违法行为。再加上被告人不懂法,这就使被告人误认为其行为是一种合法行为,才在微信这种公开的平台上公开出售,如果她主观上是故意的,我想她会采取秘密的方式进行销售而不是公开销售。综上,本案中涉案烟草的真伪决定案件的定性,而涉案烟草真伪的数额是罪与非罪的关键,我国《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是严格的罪刑法定,在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是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非法经营罪的情况下,属于证据存疑,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以上辩护意见是辩护人出于自己对法律的理解及忠于法律的态度诚恳的向法庭所做的辩护意见,请求合议庭予以考虑并采纳,对被告人作出公正的无罪判决。此致辩护人:赵律师综合上面所说的,非法经营烟草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非法经营罪一旦构成那么必定会受到处罚,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无罪的那么是可以请律师来会自己做无罪辩护的,但证据必须要与本案件是有关联的,这样法院才会结合许多的因素罪定无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一种经济犯罪,而经济犯罪是一种行为人严重违反国家相关经济法规的行为。那我国法律规定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行为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就要立案侦查。那么,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了解这些内容。 一、虚报注册资本...


·有因果关系犯罪不一定既遂吗?
      有因果关系犯罪不一定既遂吗?不一定既遂,只有形成犯罪事实后果的才认定为犯罪既遂,因果关系决定刑事责任的有无。因为犯罪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如果一个行为成立犯罪就必然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那么,如果在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时候,这个行为就不成立犯...


·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2023
      一、有哪些罪名不可以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并...


·刑事判决书开庭后几天下发?
      刑事判决书是法院根据相关证据依照相关法律对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做出相应处罚的一类法律文书。嫌疑人在接到刑事判决书后应按照相关的处罚内容接受处罚,那么刑事判决书开庭后几天下发呢?刑事判决书范文格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一一解答。 一、刑事判决书开庭后几天下发? 《刑事诉讼...


·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罪属于渎职犯罪当中的一种,同时也是比较常见的犯罪。主要是由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构成,通过自己的职权来徇私。但对于这些人员的徇私行为不一定都认为构成徇私舞弊罪,还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徇私舞...


·贩毒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其实对毒品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很多与毒品相关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规定为了犯罪,这其中就包括了贩卖毒品罪。根据法律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时候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的轻重、数量的多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下文中我们带来贩毒最新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条件会有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便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遭受毁坏,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这里造成...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中看守所羁押条件是什么?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


·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是多长
      在一人同时触犯数罪的情况下,自然需要一个罪名一个罪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后在进行数罪并罚。但数罪并罚不是简单的将各个犯罪的法定刑相加,我国对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有规定,那到底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是多长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


·犯罪中止主观上的认定是什么?
      犯罪中止主观上的认定是什么?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


·见死不救罪名具体是什么?
      一、见死不救对应什么罪名?我国刑法对于普通人并没有规定见死不救的法律责任。救死扶伤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但是这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并没有法律硬性规定,而且,道德范畴的事情刑法也不宜过多的干预,否则就容易混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并有可能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这个角度与之类似还有婚前性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