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构成伤残标准可以获得赔偿,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1)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2)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三、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四、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入,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我国很多公民的伤残都是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只要其伤情是由专业的机构认定,确定满足了伤残的标准,就一定可以获得赔偿金,若是被认定为一级伤残,还会获得所有损失的赔偿,但是相应的,且会恢复的可能性也很小。
  
  


·逾期交房的情况包括哪些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的与法律上规定的其实是不太一样的,这里面就包括逾期交房的情况。可能我们觉得开发商已经是逾期交房了,但从法律角度来讲的话,其实并没有。那到底常见的逾期交房的情况包括哪些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逾期交房的情况包括哪些 在诸多商品房预...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从一级到十级伤残按照100%至10%的比例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


·一、交通事故三级残护理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三级残护理费的规定是什么?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


·司法鉴定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区别
      在实际生活中,有时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或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这两者都属于一种鉴定的形式,但是却有很多的不同。如果对其了解不清楚的话,就很容易混淆。所以,掌握相关的知识是必要的。对此,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将司法鉴定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区别进行了归纳,请继续阅读了解。 一、司法鉴定...


·关于单位租车的协议书的范本
      关于单位租车的协议书的范本 如今很多人在用人单位上班,如果用人单位有车,那么很多人都是在用人单位租车,大部分都不自己买,在自己单位租车肯定还是比较划算的,每个单位的租车的条件和标准都不一样,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单位租车的协议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将为您进行详...


·违规停车罚款多少
      违规停车罚款多少钱,怎么扣分随着城市机动车的增多,如果不对机动车的停放问题作出合理的安排,那么就会很容易引起城市交通的混乱。因此在我国,将机动车违规乱停的行为规定为了交通违章行为,一旦发现机动车有这样的行为就要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实践中违规停车罚款多少钱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是怎样的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作出处理的时候,需要先对事故的责任作出一个认定,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具体而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有哪些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首先,要及时报案。如果是轻微事故,事故双方也愿意协商处理,投保人可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双方协商处理。这种情况下,车主千万要留下对方的车牌号码和联系方式,以防万一。 如果事故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人员伤亡,或者事故双...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


·辞职了怎么自己交社保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


·单方事故不报警交警会追究吗
      在发生单方事故之后,如果你选择了隐瞒,不报警处理的话,是会被交警追究责任的。这里的单方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开车的时候,由于你开车的原因导致有人无辜受到伤害、直接丧失生命或者导致别人的财产无辜受到一定的损失,例如:由于你开车不当直接碰撞到外界的东西,导致它遭到了损坏,那么你就需要根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