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看守所关多久批捕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刑事案件看守所关多久批捕?
  
  
  进看守所37天之内一般就会提请批捕的,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 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二、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上不要求民众有多么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但有些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是不能逾越半步的。而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也同样需要依法办案,看守所并不是犯罪嫌疑人服刑的地点,公安机关没有任何证据线索的情况下也不要贸然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以免发生超期羁押。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中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发展越来越迅速,在人们生活中比重占的越来越大,需要了解的信息只要是点击网络搜素基本上就能出来。而正因为如此促使了许多的不法分子趁机在网络上获取个人信息,而随着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不断的加大,一旦被查处就会被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中是如...


·刑事一审程序的期限有什么限制
      刑事一审程序的期限有什么限制我们发现很多刑事案件一审其实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而二审才会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而通常刑事一审程序都是采用的简易程序,即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那究竟什么是刑事一审程序呢?而我国对刑事一审程序的期限又有什么限制?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内容是什么?
      当今社会,很多人知识的普及不够广,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容易触犯的法律,走上违法的道路。你知道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中讲的是什么吗?今天,我们就刑事这方面来说,给您讲一讲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里面具体说了些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内容 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


·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
      近年来,我国精神病人的犯罪作案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大,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周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如果要受处罚,那在实际案件中,精神病人犯罪该如何处罚呢?本文将对这个两个问题做一一介绍。 一、精神病人犯罪要受处罚吗 1、精神病人在不...


·醉驾是刑事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
      醉驾是刑事犯罪行为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各地方的醉驾处罚都要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因此不论在我国何地醉驾处罚标准都是相同的。在莆田醉驾的处罚也是一样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莆田醉驾如何进行处罚? 一、莆田醉驾如何进行处罚? 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


·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
      一、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 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中的规定来看,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


·生产和销售假药如何量刑?
      生产和销售假药如何量刑? 一、生产和销售假药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


·中国刑法追诉期是多久?
      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发生后,被害人要第一时间报案,这样才能有助于公安机关抓捕罪犯。实际生活中,也有特殊情况,就是被害人出于某种担心,而没有报案,如果时间过久,就可能超过追诉时效,这样一来,犯罪分子就逃过了法律的制裁。那么中国刑法追诉期是多久?下面我们为您总结归纳了相关知识。 一、...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并后减进行处罚吗?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先并后减进行处罚吗?1、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是按先并后减来进行处罚的;先减后并就是在刑法没有执行完毕以前而又存在有新的罪行;同时也是属于数罪并罚的一种;一般是把已执行的减去,然后再把没有执行的刑法和后者一起进行处罚。2、《 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若行为人走私的不是特殊的物品,如文物、毒品等等,就不会构成特殊的走私罪,不过此时有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这也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法律中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


·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入狱多长时间能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