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再婚房产《民法典》有什么内容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一、再婚房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什么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民法典》继承编的主要内容
  
  第六编??继????承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二章??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现如今,再婚财产的继承也成为了人们重组家庭中的一个重大的顾虑。在继承法的内容中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是按照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份额来进行的。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是享有同等的权利的,虽然国家没有颁布再婚房产继承法的有关条例,但继承方面的问题我们依然可以参考《民法典》的内容来进行。
  
  


·买房子贷款下不来首付怎么办
      买房子贷款下不来首付怎么办 首先在法律规定中,如果贷款按揭没办成的话,且购房者又不能继续支付房款的话,那么开发商有权解除购房合同。所以,按揭没办成首付是否可以退,取决于购房合同解除的后果。在《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


·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现在不少打工者都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问题,在租房的时候,要同房东签一份租房合同,其中对租金、租期、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都做了详细约定。当租客不想继续承租的时候,可以提前和房东打招呼,解除租房合同。这时还得写一份解除租房合同协议。那么解除租房合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我们...


·放弃继承房子又反悔法院支持吗?
      放弃继承房子又反悔法院支持吗?放弃继承房子又反悔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


·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与办理流程
      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与办理流程一、房产投资入股涉及到的费用 对房地产投资作价入股涉税及费用有: 1、 契税,按成交价的3%由被投资企业缴纳; 2、 印花税,按投资做价入股合同金额的0.05%由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分别缴纳; 3、 所得税,由投资方按评估入股价减去购买价的25%缴纳...


·你在生活中是否遇到过房屋租赁合同方面的纠纷,而当时又是通过怎
      你在生活中是否遇到过房屋租赁合同方面的纠纷,而当时又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解决的呢?在此,我们为您推荐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方法——诉讼。而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想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个。下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


·现在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所以对于一些享受着单位福利房的人来说
      现在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所以对于一些享受着单位福利房的人来说是非常的让人羡慕的,但是由于福利房还是属于单位所有的,如果想要将单位的福利房纳入自己的名下的话,还是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一些流程来进行的,那么单位福利房如何过户,单位房屋售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单位房屋售房流程 1、首先,...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带...


·怎么样选购二手房
      怎么样选购二手房 1、有无合法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这一点作为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非常关键,值得每位购买者重视。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


·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可以吗?
      在夫妻度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最主要的就是解决好房产的分割问题。房产也是普通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几种不同的操作模式。而很多时候,房子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面也是写的两个人的名字。那么离婚房产去名贷款可以吗?针对这个热点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


·离婚房产有贷款怎么办?
      婚姻本就讲究你情我愿,主张自由婚姻,通常自愿离婚后您最关心的就是房子的归属问题,特别是离婚房产有贷款,而自己又不想一起还的情况下,是可以去银行申请转让办理贷款手续,那么我们就给您总结了一下相关具体情况和步骤。 离婚后有贷款如何过户: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过...


·拆迁没签协议,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
      拆迁没签协议,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