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通常有以下五种付款方式:
  
  一、定金 全部房款
  
  先预付一部分定金,然后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全部房款。
  
  优点:几乎没有,适合于资金比较多而且不在乎交易安全的买房人。
  
  缺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后,所有对交易安全的希望将全部寄托在出售方(开发商)的道德自律上,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制约。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期房预售中。如果买房人不需贷款而选择用自有资金付款,开发商往往鼓动买房人在签订期房预售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因为这样对开发商来说能尽快回笼资金,实现流动开发,这是出售方(开发商)最乐意选择的付款方式。
  
  二、 定金 首付 贷款
  
  先预付一部分定金,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首期付款(一般占全部房款的三成以上),余款通过银行贷款支付。首付的成数视银行的要求而变化,比如期房,一般首付三成即可,如是二手房,一般则要求首付三成以上(视房龄、贷款人状况、银行政策而不同)。
  
  优点:将房款分次支付,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资金安全。对出售方(开发商)而言,由于大部分房款有银行贷款作为保障,而不用担心买房人无能力支付第二期房款。
  
  缺点:银行贷款容易受到贷款政策和贷款人信用状况等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贷款或不能足额贷款,在这种情况下,申请贷款额度与实际贷款额度的差额需要买房人用自有资金补足,否则可能会对出卖方构成违约。因此,在申请贷款时应与信贷员仔细磋商,以避免贷款风险。
  
  三、定金 首付 第二期房款
  
  先预付一部分定金,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天或之后某一天,支付首期付款(首付多少可任意约定),同时约定第二期房款的支付时间,第二期房款以买房人自有资金支付。
  
  优点:首付可以自由约定,但一般出售方仍然要求不低于三成。将房款分期支付,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买方的风险。
  
  缺点:全部以自有资金付款,对自有资金要求较高。
  
  四、定金 首付 银行贷款 尾款
  
  与第二种不同的是,第二种一般贷足贷款,比如首付三成,贷款七成,而这种方式首付三成,贷款本可贷七成,实际只贷六成,余下一成在交房时付。或者首付三成,贷款申请七成,但银行只批准六成,余下一成用自有资金支付。
  
  优点:将房款分成三个阶段支付,比较能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缺点:对出售方而言,拉长了回笼资金的时间,因而在卖方强势的市场条件下,难以得到出售方的同意。
  
  五、定金 首付 第二期房款 尾款
  
  由于不需要银行贷款,因此首付的成数可经双方自行约定,第二期房款支付的时间和尾款也可经双方自行约定。
  
  优点和缺点同第四种。
  
  综合分析来看,对买方而言,最能确保资金安全的是第四、第五种,风险最大的是第一种,折衷方案是第三、第四种。对卖方而言,则刚好相反。在期房买卖中,开发商一般会对不贷款的客户要求以第一种方式付款,但付款方式都是可以协商的,买期房也可以要求采用第四种或第五种,这取决于与开发商如何谈判。在房产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谈判”往往意味着“买方妥协”,但在房产市场供求平衡或供过于求的情况下,买方还是能通过谈判保障房款的安全,毕竟,开发商也想回笼资金,如果因此而造成交易不成,同样是开发商所不愿意看到的事。
  
  买房,购房者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自然需要按照约定好的价格,支付房屋对应的加金。由于购房款一般都比较大,于是在付款方式上面,就有多种情况。有些时候是一次性支付全款,而更多家庭在买房的时候,其实都是分批次来支付的,比如双方协商好的时候给定金,而交付房屋后支付一部分,办理完过户手续再支付最后的尾款。至于采取怎样的付款方式,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规定是什么?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应当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属于个人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支付给所有权人。1、土地补偿费标准,按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以下称年产值)计算。征用耕地按年...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承包权一般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依照《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存在哪些问题? 一、土地流转不规范,普遍存在民间化、口头化、短期化、随意化问题。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亲戚朋友流转的多,专业大户流转的少;转包、出租或代耕的多,转让的少;口头协商多,文字协议少。 农地流转的民间化体现在:农地流转往往是在熟...


·湖南省长沙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例
      湖南省长沙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例一、案例: (一)案情介绍 2011年6月14日,?????????? 区政府对贾?????????? 作出?????????? 号《长沙市?????????? 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以下简称征收决定),决定征收贾?????????? ...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2、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3、农民可以针对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4、农民可以求助新闻媒体,或将强行征地违法行为...


·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
      一,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土地抵押必须登记。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程序(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和合同的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权人进行地价评估或由具有土地估价...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的程序要求
      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找工作不再只限于家乡。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沿海地区找工作,交通的便捷,也让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距离变近。不可忽视的一个问题是,近年来离婚率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家庭支离破碎。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的程序要求? 外地人在上海起诉离婚的程序...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吧目光转向了房地产行业,买房已经是人生的头等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吧目光转向了房地产行业,买房已经是人生的头等大事了。当然买房要考虑的因素是很多的,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处好房产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那么如果买房了之后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我们又应该怎么办呢?房屋质量相关法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带着您来一起学习一下。 一、房子质...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后的解决办法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近几年在不断征收土地建设新的公益设施,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便利。而对于被征地人员来说,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才是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毕竟这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及补偿项目,欢迎您一起阅读了解。 一、土地征用...


·宅基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如下:1、向村委会写出书面申请。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镇)长签署意见并盖乡(镇)政府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