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一、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商标无效宣告与商标撤销的区别有事由不同、时限不同、承担的法律后果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一般是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来进行注册或者是商标属于违法的行为所宣告的事宜,而对于商标的撤销一般是在注册的过程中做出了另商标局不满的事情所撤销。
  
  (一)、事由不同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1条规定的商标权无效事由可分为三类:
  
  第一,欠缺注册的条件,即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商标法》第11条)、立体商标不得使用功能性标志(《商标法》第12条)、不得以欺骗手段(《商标法》第41条一款);
  
  第二,侵害在先权利,即侵犯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商标法》第28条)及其他在先民事权利(《商标法》第31条);
  
  第三,注册人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包括侵害驰名商标权益(《商标法》第13条)、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自己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商标法》第15条)、不当使用地理标志误导公众(《商标法》第16条)、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商标法》第31条)、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法》第41条一款。
  
  (二)、时限不同
  
  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依照《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权无效宣告的时限分为两种情形:
  
  第一,没有时限。对于欠缺商标注册条件的,商标局依职权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宣告该商标无效不受时间的限制;对于恶意侵犯驰名商标权益获得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也不受时间的限制。前者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后者体现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和对恶意行为的严惩。
  
  第二,五年。由于民事权利的意思自治性,只有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才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商标局不得以保护在先权利为由,依职权宣告。而且,在先权利只是一种私权,给予法律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社会关系及市场秩序的稳定性等公益因素。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建立了市场信誉,如果宣告该商标无效,会破坏现存的经济关系。因此,在先权利人的无效宣告请求权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大多数国家规定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起,我国《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亦同。
  
  (三)、法律后果不同
  
  可撤销事由发生在商标权取得之后,被撤销的商标权自撤销后失效。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
  
  无效事由存在于商标权取得之时,被宣告无效的商标权自始无效。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规定,依照商标法第4l条的规定宣告无效(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无效宣告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无效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无效宣告和商标的撤销两者的区别是特别大的,而且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商标局在受理注册的时候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审查,不符合的都会宣告无效,没有按规定注册的全部都要进行撤销。
  
  
  


·计算机软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是否受著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是受到著作权保护的;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7条的规定,除计算机软件的程序和文档外,著作权法不保护计算机软件开发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处理过程和运算方法。也就是说利用他人已有的上述方面开发自己的软件,并不构成侵权。因为开发软...


·中国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
      中国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


·注册商标到期续展去哪里办
      商标到期续展去哪里办不管是什么样的商标,若是需要办理续展手续,则一般都是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提出申请的。当然,在实际办理商标续展的时候,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商标续展期限的规定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


·虚拟存储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注意哪些?
      现在我国对于虚拟存储软件的发展状况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来进行规范的,因为虚拟存储软件对于软硬件技术的要求都非常高,市场上的虚拟软件的类别非常多,有一种主要是专门给客户提供存储功能的,称之为虚拟存储软件。下面我们给您整理的资料,主要是来了解一下虚拟存储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注意哪些? 一、...


·商标续展是多少年有效期?
      商标续展是多少年有效期? 一、商标续展是多少年有效期? 商标续展的有效期是十年,这,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


·谁可以进行专利转让2023
      谁可以进行专利转让1、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单位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进行专利转让。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商标所有人会失去商标所有权,这以后商标就会失去法律的相关保护制度,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商标权终止了。那么商标权终止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做以下介绍吧! 商标权终止的方式 1、注销 注销,是指商标局因商标权人自行放弃或保...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虽然说,对专利侵权的认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才行,但实践中,对于一些普通人,其实也是可以通过判断是否符合专利侵权的行为来判断的。那么,一般情况下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呢?详细内容,由我们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侵犯专利权有什么行为 由于专利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所...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
      公司名称别人可以抢注成商标吗?《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该法条既涉及对除商标权之外的诸如商号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其他在先权利的保护问题,也涉及对在相同或类...


·著作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与使用许可合同有哪些? (一)著作权与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亦称版权,指的是作者或著作人对其作品的独创的“表达形式”所享有的专有权。狭义的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买卖,是指关于著作的有关经济权利(即财产权)的转让与许可。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著作权...


·商标行政诉讼的由来
      商标行政诉讼的由来 现实经济活动中,越来越多的商品都拥有自己的品牌商标,可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分子心存侥幸,仿冒品牌商标,让正规厂商和消费者权益都受到损害。厂商为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讼,这就是商标行政诉讼的由来。 商标行政诉讼的由来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