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对债务有约定,夫妻不承担共同债务吗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离婚对债务有约定,夫妻不承担共同债务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所谓夫妻共同债务,即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单方为共同生活和履行夫妻各自或共同负担的家庭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旅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4、虽为一方经营,但经营收入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该经营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产生的前提是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因此,夫妻共同债务不象普通得连带债务,债务人内部的债务份额已经确定,债务人对外负连带责任同时,对内负按份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承担,其没有分额分担;也不存在对内效力。因此,当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共同债务不具备的连带债务的性质。当夫妻婚姻关系行将结束时,因婚姻关系的终止,将导致财产关系的结束;离婚将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分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因夫妻人身关系产生的,因此并不存在夫妻债务份额分担问题。但是,当婚姻关系结束时,夫妻共同债务就产生了债务分担问题,但分担前提是夫妻没有共同财产或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离婚时夫妻的债务中,只需要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责任。若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管是发生在结婚之前,还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笔债务都应当由其个人来承担。而在夫妻共同债务中,虽然离婚的时候可能有约定,但是不能以该约定对抗债权人。
  
  
  


·当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当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 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债务人部分还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173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


·非法集资借款借贷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存在既合理,民间借贷的出现是由于个人和中小型企业有正常的资金需求,特别是企业在商业银行处难以得到贷款,导致民间借款行为蓬勃发展。民间借贷具有灵活性高、利率高的特点,多在个人亲友之间进行借贷活动。但是民间借贷因其合同为个人之间自行订立的,容易滋生犯罪、产生纠纷。非法集资借款贷款两者...


·50多岁欠钱不还怎么办?
      50多岁欠钱不还怎么办?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二、拒不执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自然人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


·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是什么?
      公司债券融资的特征是什么? 一、债券融资 1、债券融资与股票融资一样,同属于直接融资,而信贷融资则属于间接融资。在直接融资中,需要资金的部门直接到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而在间接融资中,借贷活动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由银行向社会吸收存款,再贷放给需要资...


·金融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金融贷款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很多人在资金短缺的时候都会找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进行贷款,如果按期偿还贷款金额以及相关利息的话,是不会给贷款人的信用带来损害的。但是有些人由于无力偿还或者故意不愿偿还,达到一定金额数目的,则构成了金融诈骗犯罪。本文我们就带您讨论一下有关金融贷款...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


·债权质押生效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债权质押无处不在,这有点类似我们平常所说的抵押,只是债权质押的含义更广。在法律事件中,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设定质权,这被称为债权质权。那么,到底哪些债权可以质押,债权质押是否合法,债权质押生效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债权质押?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在我国...


·夫妻一方借钱借完假离婚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夫妻一方借钱借完假离婚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一、夫妻一方借钱借完假离婚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是可以起诉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即使双方已经离婚,您也可以起诉任何一方或者同时起诉双方要求偿还债务。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怎么办
      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借条怎么办?如果法院将借条原件作为定案证据收取了,判决后通常不会退还。债权人可以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让对方还钱,对方不执行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