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62891662 13921104310
律师团队
>>
  • 南通律师姜律师
  • 南通律师朱律师
  • 南通律师叶律师
  • 南通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南通市区、崇川区、通州区、启东、如皋、海门区、海安、如东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是怎样的


南通律师网 www.nt64.net


  犯罪既遂形态类型是怎样的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4、危险犯,指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险状态共同构成犯罪客观方面完整性的犯罪。二、犯罪既遂的注意事项1、要想准确认定犯罪既遂,从根本上讲,应当在学习具体犯罪特征时个案把握,即一个罪一个罪地把握。换言之,犯罪构成的要件,而且也存在“进度”或者“程度”问题。对分则各罪,除了掌握犯罪构成,还需要把握其达到既遂的程度。这里介绍的既遂类型,对大家掌握既遂的观念很有帮助,但不能完全替代对具体犯罪既遂特点的把握。很多人觉得既遂、未遂的区别不好掌握,其重要原因就是仅有对既遂类型的一般性了解,没有对具体犯罪的既遂有一个确切的掌握。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对常见罪的既遂做具体掌握。2.关于“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的概念。对于这三个概念,有两种角度的理解:(1)从犯罪构成要件角度的理解,即作为罪与非罪界限掌握。认为以法定结果为构成要件的,是结果犯;认为以具体危险发生为构成要件的,是危险犯;认为仅有行为就足以构成犯罪,不以发生结果或者危险为要件的,是行为犯。换言之,在这个意义上,结果、危险具有构成要件的意义,没有结果或者危险,不构成该种犯罪。在这个意义上,因为所有的过失犯罪都必须发生法定的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所以认为所有的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某些故意犯罪,如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142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在这里,一般认为(也是通说)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必须具备“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否则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或者只能构成其他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类似的情况有:挪用特定款物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等。(2)从犯罪过程(进展)形态的角度理解,即作为既遂标志来理解。由于我国《刑法》广泛惩罚未完成罪(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所以,是否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或者危险,不是许多故意犯罪的构成要件,其只具有既遂与否的意义。例如,故意杀人未能造成死亡结果的,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而只意味着犯罪没有既遂。再如,抢劫时没有抢到财物的,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影响到犯罪的(进度)形态是否既遂。犯罪既遂是指一种犯罪形态,除此之外还有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以及犯罪未遂。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意味着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因此就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或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对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就应当根据构成的罪名量刑标准,区别不同的情节作出处罚。
  
  
  


·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处罚
      如何执行监外执行犯罪者的处罚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


·诬告陷害罪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司法机关认定该条规定的犯罪是诬告陷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17条的规定,诬告陷害...


·2023年判缓刑有案底吗,可以消除案底吗?
      判缓刑有案底吗?缓刑有案底,因为缓刑也是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种有罪判决,会有犯罪记录。如果被判处缓刑的话,是需要遵守缓刑的相关规定的。《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是一种拿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来赌输赢的游戏,是人类的一种娱乐方式。而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


·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多久?
       一、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多久? 拘留调查多长时间是一般不超过37天,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经县级以上公安...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


·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开拘留证?
      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开拘留证? 一、什么情况下能开拘留证 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向被拘留人出示的法律凭证。是在领导批准的《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基础上签发,为公安机关专用文书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盗窃犯罪作为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
      盗窃犯罪作为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随着社会以及法律的不断完善,对此类犯罪有所控制,但该类犯罪仍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那么,在盗窃犯罪中的入室盗窃案件有什么特点呢?对于入室盗窃案件公安局办案程序又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


·未成年犯罪定罪与量刑
      由于未成年的犯罪案数量逐年增长,未成年犯罪定罪与量刑也成了现在社会中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是心智不全,责任意识缺乏造成了一系列的损害。按我国现行法律应如何对未成年案进行件定罪和计量,主要内容如下: 一、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其特殊性,但触...


·私藏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私藏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深圳市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深圳市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南通律师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南通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13921104310
点击这里给南通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